玉屏侗族自治縣工業和商務局

玉屏侗族自治縣工業和商務局

玉屏侗族自治縣工業和商務局是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屏侗族自治縣工業和商務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承擔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職責,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工業領域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及互聯互通;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套用,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擬訂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二)負責提出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提出申報中央、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縣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擬訂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工業產業基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製造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省、市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擬訂縣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承擔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和申報工作。
(三)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職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參與軍民兩用技術成果推廣、相互轉化和產業化以及配合做好工業領域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工作;承擔原材料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全縣重要礦產資源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管;負責督促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負責工業園區規劃布局;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發展情況,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工業園區發展;協助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
(四)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畫、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擬訂工業、信息化節能監察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調節全縣近期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職責,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以及承擔的工業用煤、成品油的協調和緊急調運職責,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並監督實施;研究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散裝水泥、食品藥品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全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負責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照授權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協調全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協助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八)指導協調全縣外商投資工作,組織實施好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初審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初審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企業審批工作,規範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執行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工作;歸口管理爭取境外無償援助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統籌規劃全縣口岸管理信息化建設。負責指導全縣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十)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大數據、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負責統籌數據資源建設、管理。統籌政務數據採集匯聚、登記管理、共享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統籌推進大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全縣政務信息化、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數據共享開放,促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融合套用,統籌推進全縣“一雲一網一平台”建設。
(十一)負責研究擬訂全縣信息化建設、信息基礎設施、大數據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開展大數據發展套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廣套用、最佳化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發展和大數據融合套用。指導協調推進大數據與“四個融合發展”(與實體經濟、社會治理、民生服務、鄉村振興融合發展);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工作;負責縣大數據運營中心規劃建設與集約利用。統籌協調電子政務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負責全縣統一的大數據平台建設管理。監督管理全縣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聯繫在玉電信運營企業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推動大數據、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統籌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負責提出大數據、信息化領域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省、市支持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提出大數據、信息化投資項目審批、備案和核准的建議,擬訂縣級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報縣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統籌縣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套用。指導大數據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十三)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參與重大交流合作活動,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指導大數據、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聯盟機構工作。
(十四)指導和組織全縣工業和商務系統人才培訓。負責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信息化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全縣大數據、信息化人才教育有關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責調整
1.將縣工業和商務局反壟斷相關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管局。
2.將縣工業和商務局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典當行等管理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
3.將縣工業和商務局糧食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等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十八)職能轉變
1.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發展壯大特色優勢產業,著力提升工業發展質量,努力構建具有貴州特色的現代工業體系。一是立足資源優勢,在增加投資擴大總量中調整產業結構,促進轉型升級。二是堅持高端化、綠色化、集約化,紮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實體經濟,做大做強千億級產業。三是狠抓政策落實、解決企業困難、做強做優企業,為民營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四是深入實施製造強縣, 加快發展智慧型製造。
2.促進簡政放權。按照“推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的要求,統籌推進縣級政務部門信息系統規劃建設,推動縣級部門信息系統整合和數據共享開放,促進政務業務流程最佳化和簡政放權。
3.提升監管效能。圍繞國家大數據(貴州)綜合試驗區銅仁“試驗田”、全國大數據創新套用示範縣建設定位,在產業發展、套用創新、縣級政務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對規劃編制、建設管理、資金使用、績效評估等工作進行全程監管,並強化結果運用。
4.提升服務水平。依託縣級政務信息系統平台建設,深化政府數據“聚通用”,提高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服務能力,推動大數據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政府決策能力、民生服務水平。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安全的監督管理。
2.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上報,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計畫下達後的組織實施。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的行業管理由工業和商務局負責。

內設機構

大數據產業發展股
商務綜合發展股
工業行業管理股
工業運行股
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現任領導

局長:鐘方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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