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更名於1984年11月7日,現審判大樓位於玉屏侗族自治縣平溪鎮40號。原稱玉屏縣人民法院。實有在崗幹警共50人,男性幹警33人,占總人數66%。女性幹警17人,占總人數34%,少數民族占全院總人數的88.5%。大學學歷人數42人(其中在職教育23人,全日制教育19人),占總人數的84%(在職本科占總人數的46%,全日制本科占38%);大專學歷6人(其中在職教育5人,全日制教育1人),占總人數的12%;高中以下學歷2人,占總人數的4%。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 區位:玉屏侗族自治縣平溪鎮
  • 地址:玉屏侗族自治縣中華路40號
  • 郵政編碼:554000
  • 聯繫電話:0856—3221047
  • 成立時間:1951年09月01日
  • 全院人數:50
  • 院長姓名:曾華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更名於1984年11月7日,現審判大樓位於玉屏侗族自治縣平溪鎮40號。原稱玉屏縣人民法院。實有在崗幹警共50人,男性幹警33人,占總人數66%。女性幹警17人,占總人數34%,少數民族占總人數的88.5%。大學學歷人數42人(其中在職教育23人,全日制教育19人),占總人數的84%(在職本科占總人數的46%,全日制本科占38%);大專學歷6人(其中在職教育5人,全日制教育1人),占總人數的12%;高中以下學歷2人,占總人數的4%。審判大樓占地3180平方米,是匯集會議室、審判法庭、辦公室為一體的綜合性審判大樓。內有黨組會議室、視頻會議室、全院幹警會議室各1個,有大、中、小型三個審判法庭,中型審判法庭為數位化法庭,可以開展遠程庭審活動,立案大廳裝有電子顯示螢幕、觸摸查詢系統,已建成內部辦公網路系統、案件流程管理系統及省、地、縣三級聯網,法庭安裝簽章系統、監控系統和安全保衛設施。

機構設定

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執行工作局、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政工科、書記官室、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網路管理中心、法警大隊總計15個內設機構。轄大龍、田坪、朱家場3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玉屏法院始終堅持理念先行,著力引導法官把“忠誠、為民、公正、廉潔”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切實增強提升司法能力的自覺性、主動性,努力打造一支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法官隊伍,全院共33名中共黨員,11年來未出現違法違紀等情況,多項工作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列。近年來,玉屏侗族自治人民法院年收案數量均在800件左右,案件審理中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的民事審判政策,依法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作為全市司法體制改革工作試點法院之一,我院先後擬定了《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法官待遇實施方案》(試行)、《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主審法官考核辦法》(試行)、《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主審法官運行機制改革試點工作風險評估方案》等方案和實施辦法。在改革中,我們落實的是“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這一要求,主審法官是案件的審理者和裁判者,同時也是裁判結果的責任承擔者。自我院正式啟動主審法官運行機制改革試點工作以來,主審法官認真履職,為了確保裁判結果正確,便主動向資深法官學習請教,主動向業務書籍學習請教,學習形勢空前高漲,表現出對案件程式和裁判結果較強的責任感。

所獲榮譽

近年來,我院以“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連續兩年人民滿意度排名全市第一,全院有2名個人獲全國表彰;2個集體獲省級表彰(今年被省紀委、監察廳確定為貴州省廉政文化進機關示範點)、2名個人獲省級表彰。在業務和效能考核中,有10個集體獲地級表彰;有黨風廉政等6個集體、4名個人獲縣級表彰。還有4名個人被市中院記個人三等功1次、刑事審判庭被記集體三等功1次。

地理位置

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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