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獻血與輸血的道德規範
- 領域:醫學
- 性質:規範
該規範的目的是界定輸血醫學領域必須遵循的道德規範。如果某人自願給出他/她的血液、血漿或細胞成分,並為此未收到現金或所謂現金替代品,即物質形式的補償,此種捐獻被認為是自願和無償的。現金替代品也包括因獻血或路途花費時間外的休...
第三十七條市人民政府根據全市用血量制定年度獻血計畫。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市人民政府下達的年度獻血計畫制定本行政區年度獻血計畫。第三十八條市衛生行政部門履行下列職責:(一)制定血液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二)對血液管理工作和血液質量...
第一條 為了規範、指導醫療機構科學、合理用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血液資源必須加以保護、合理套用,避免浪費,杜絕不必要的輸血。第三條 臨床醫師和輸血醫技人員...
(一)根據病人病情和醫療用血標準決定用血,做到計畫用血、科學用血、開展成份輸血;(二)執行輸血技術規範,保證輸血安全;(三)配合公民義務獻血辦公室做好公民用血的管理工作。第三章 獻血 第十一條男18至55周歲,女18至50周歲...
第十六條 醫療機構必須使用采供血機構供應的血液;緊急搶救需要用血又無備用血時,經當地采供血機構同意,可以臨時向符合獻血條件的公民按照採血技術規範採用適量血液。醫療機構應當配合採供血機構做好血液管理工作,保證輸血安全。第四章 ...
《辦法》共二十一條,主要從四個方面對我市無償獻血管理工作進行了規範:將無償獻血納入精神文明考核指標體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規定各區(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獻血計畫,將動員、組織獻血工作情況納入文明單位、文明鄉鎮、文明村(...
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應當執行臨床輸血技術規範,積極推廣成分輸血和自身輸血,各級醫療機構臨床成分輸血比例應當達到衛生部門規定的要求,不得浪費和濫用血液。?第二十七條 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於臨床,不得買賣。?第二十八條 本市實行公民個人...
第十九條 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活動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和技術規範,保證血液質量。第二十條 獻血的血液應當用於醫療臨床,不得買賣。第二十一條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血液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職責:(一)科學、合理制定用血計畫,並按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