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獨生子女(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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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是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或者說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親兄弟姐妹關係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係外,沒有親兄弟姐妹這層關係,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回響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獨生子女
  • 外文名:One Child of a family
  • 釋義: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
  • 確定標準中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 符合條件: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
  • 詞語類型:名詞
成長優勢,政策來歷,確定標準,獎勵內容,失獨,建議和呼聲,國外情況,

成長優勢

◆充分的愛撫和關懷
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熱愛和歡迎的,有著強烈的歸屬感和安全感,這是幼兒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礎。因此多數獨生子女情緒愉快,性格活潑,朝氣蓬勃,容易樹立積極向上的心理,有利於激發探索世界的主動性、積極性。
◆較優裕的物質生活條件
獨生子女在經濟上、物質上往往得到優先的、可靠的保證。在營養、服裝、圖書、玩具和學習用品各方面的條件下,一般比非獨生子女優裕。就是經濟條件較差的家庭,一對夫妻也因為只有一個子女,總是儘量滿足孩子發展的基本需要。

獨生子女
◆豐富多樣的智力投資
獨生子女的父母往往用較多的時間和精力來關心孩子的智力發展。即使父母的工作再忙,也要安排時間開闊孩子的視野,培養孩子多種多樣的藝術興趣,帶領孩子參觀遊覽,解答孩子的各種問題,陪孩子遊戲,教孩子背誦詩歌,學習計算機。因此,多數獨生子女的知識面比較廣,記憶力比較強,思維也比較活躍。
◆主觀努力強,環境影響佳,成才效率高
利用文獻資料、數理統計等方法,對倫敦奧運會中國冠軍的年齡、家庭背景、訓練背景、訓練基地、教育背景、以及地域分布進行分析和總結。結果表明,中國奧運冠軍的奪金項目分布在6個項目群中,其中技能難美性項目中獲得的冠軍的人數最多,為13個。不同項目運動員的年齡在性別上,以及運動員的家庭背景上各有特徵。在所有的奧運冠軍中有78.7%的運動員來自一般或者是較好的家庭,71.4%的運動員是獨生子女,80.85%的奧運冠軍受過高等教育。影響奧運冠軍成長及分布的因素主要來自主觀努力,以及自己所處的環境影響。
◆女性地位獲得了極大的提升,女性受教育程度空前未有地高
1979年以來,中國的計畫生育政策禁止幾乎所有城市家庭生育第二個孩子。由於沒有男性繼承人競爭資源,父母們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女兒的教育和福利上,這是經歷數百年的重男輕女之後一個重大的轉變。“她們基本上得到了過去只有男孩才能得到的一切,”哈佛大學教授、中國計畫生育政策專家瓦內薩·馮說。
今天城市裡的中國父母“把他們的女兒視作家庭未來的唯一希望”,努力幫助她們比同學表現更出色。
在中國的城市裡,像這樣有才華的女性越來越常見,成為中國歷史上接受教育最好的一代女性。在大學裡,從來沒有看到過這么多的女性,她們同男生的比例從來沒有如此平衡過。專家說,這要歸功於中國經濟30年來穩健的增長、政府對教育的大力投入和一個出人意料的因素:獨生子女政策。

政策來歷

新中國成立,最早一部分人提出中國要節制生育,後來出現了馬寅初的新人口論、社會學派的節制主義,中國老一代領導人也提出要節制人口。都認為中國人口太多,勞動力過剩,解決不了就業、穿衣吃飯、發展等問題,因此要控制人口增長。
50到70年代,吃飯要糧票,買東西要工業券,短缺經濟,過剩人口。就業也是,不能滿足充分就業。幹部下放勞動,知識青年上山下鄉。
現代化要工業發達,所以一方面要發展經濟,另一方面要控制人口增長。因此田雪原覺得當年馬寅初提出新人口論是符合實際的。
但是三中全會以前,相反的東西甭想發表,三中全會以後才逐漸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這個時候田雪原才把給馬寅初翻案的文章拿去發表。對過去的錯誤進行清算,影響比較大。
1980年3月到5月,中共中央書記處委託中共中央辦公廳,連續召開了5次人口座談會。
前兩次討論今後二十年和更長遠一些時間的人口政策,提出“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會遇到哪些問題,如何應對等。
到第四次會議時,帶有總結性質,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組長陳慕華,將撰寫座談會向中央書記處的報告的任務,壓到田雪原頭上。
最後一次會議在中南海勤政殿舉行,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委領導20多人出席,討論報告稿並進一步修改。
座談會上發言的人,異口同聲的說:“中國人口太多了,住房困難,生活必需品緊張……”在座談會召開前一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陳雲、李先念,先後提出要求一對夫婦最好只生一個孩子,並對生育一個孩子的實行鼓勵,如優先安排工作等。
1980年的五次座談會開完,中國計畫生育政策的方向已經明朗。1980 年 9 月 25 日,《中共中央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指出:“為了爭取在本世紀末把我國人口控制在十二億以內,國務院已經向全國人民發出號召,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
1982年2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計畫生育工作的指示》,將計畫生育定為基本國策,並設定了到二十世紀末把人口控制在十二億以內這個硬目標。1982年憲法有兩處規定了計畫生育,分別是第25條:“國家推行計畫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相適應。”第49條:“夫妻雙方有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

確定標準

中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準確定:
獨生子女(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親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獎勵內容

一.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
獨生子女(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畫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二.摘自《2015年獨生子女費發放相關新規定》
中國內地計畫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就倡導著只生一個好,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都是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畫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係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準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準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畫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畫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失獨

失獨:是指獨生子女意外亡故的家庭現象。
一對夫婦,回響政府號召,實行計畫生育,只生一個孩子。獨生子女意外亡故,家庭中的老人父母可能承受極大的精神情感打擊,但這種精神情感上的打擊也與失非獨子女相同。
雖然失獨的直接原因是意外亡故,但國家政府部委也陸續推出了多種人文關懷措施和開放養老市場來解決失獨家庭的養老問題。例如:
獨生子女(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一. 衛計委和各地政府的人文關懷與扶持政策
1.明確對於部分家庭發生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的情況,在人口和計生法修正後新法實施之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根據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按照現行的相關規定,各級人民政府予以幫扶和扶助。
2.衛計委:對獨生子女失獨家庭要開展節日慰問,設幫扶聯繫人,一戶兩人
2016年8月, 國家衛計委發布《關於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聯繫人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為每一戶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確定兩名幫扶聯繫人。聯繫對象發生意外、重病、受災、亡故等重大情況時,聯繫人要及時上門,幫助排憂解難。
3.衛計委: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統一
2016年4月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計畫生育投入機制的意見》,完善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統一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 將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提高到與城鎮水平一致,即分別為270元、340元,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實行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動態 調整。
4.陝西省失獨家庭補助金調整為城鄉統一標準,每戶一次性領3萬元
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獨家庭一次性補助金統一調整為城鄉一個標準,每戶一次性補助3萬元,60歲以上失獨夫婦每人每月1000元。省財政廳和省衛生計生委已聯合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切實解決好他們在精神和生活方面的實際困難。
5. 2016年11月15日,蘭州安寧區提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在原每人每月500元的特別扶助金基礎上,區政府補助500元,提升至1000元。
6. 2016年10月10日,惠州市政府官網正式發布《惠州市計畫生育家庭獨生子女傷殘死亡扶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該《辦法》,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家庭扶助金額均統一為每戶10000元。
二. 大力發展以房養老和醫養結合專業機構養老。
“我和老伴每月可領取養老金近萬元,可以拿這筆錢出去旅遊了。”近日,北京失獨老人康先生領取了以房養老產品第一份養老金。他和其他幾位老人因此成為國內首批通過以房養老領取到養老金的客戶。
三. 居民採用新型、先進型養老如上述的以房養老、醫養結合專業機構養老外,還可未雨綢繆地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自己社會保障的補充。

建議和呼聲

一.政協委員建議政府加大對獨生子女家庭的獎勵力度
山東省省政協委員、山東交通學院黨委書記譚曉防在《關於重視和關注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的建議》提案中建議,政府應加大對生育獨生子女家庭的獎勵力度,可採取國家現行獎勵離休幹部的方式,由政府每年給年滿60歲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發放一定數額的獨生子女家庭補貼。她還建議,把獨生子女家庭放在社會養老體系中優先考慮,採取積極探索、區別對待、先易後難的原則逐步推進。
山東省人大代表、濟陽縣曲堤鎮敬老院院長肖安翠積極建議啟動獨生子女家庭互助制度,採取讓老人相對集中居住的方式,倡導老年人之間互相幫扶。
二. 河南省政協代表梁愛鳳同時建議,要持續不斷地加大對獨生子女家庭和“失獨”家庭的養老扶助力度,讓每個家庭都能享受到公共均等化服務。
三. 二孩時代更應向獨生子女家庭致敬
計生法修正案草案擬延續對這些獨生子女家庭,尤其是失獨家庭的撫恤,非常必要。今天,我們不僅應該延續這種撫恤,而且應該儘量加重和突出這種撫恤,給予他們更高規格的敬意。不僅應該對二胎政策之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失獨家庭延續補助,而且應該對未來若干年的獨生子女家庭、失獨家庭繼續補助政策。
四.生育獨生子女不能止於獎勵
就現實來看,之前生育獨生子女的父母,無疑是特殊歷史時期的選擇,並為國家和社會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值得尊重和褒揚。
進一步來看,立足於“老人老辦法”的規定,除了獨生子女費之外,即便延續之前獨生子女獎勵政策,也缺乏制度保障的兜底。根據相關規定,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補貼,也只是上年度當地平均工資的30%,數額並不高。再比如,曾經提及的關於獨生子女享受的待遇,像入園、入學、就業等方面,也缺乏法律規定的傾斜性照顧,導致法律規定淪為擺設等等。基於此種情形,即便“二孩”政策在明年全面實施,獨生子女獎勵政策不僅需要保留和施行,更重要的則在於應該進一步提升和強化。原因在於,與獨生子女家庭做出的貢獻相比,當前的獎勵政策依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不能涵蓋各個方面,無法從根本上體現出法規規定的本義和內涵。
生育獨生子女的家庭結構,需要的並不僅僅是經濟上的獎勵,而是制度保障的落地,以便消除內心的不安和焦慮。獎勵的多寡,即便是與社會發展水平掛鈎,但卻依然無法緩解獨生子女家庭所承擔的多重風險和壓力。從客觀上來看,不管計生政策的走向如何,之前的獨生子女家庭模式必然還會存在下去,面對這種現象,對於國家和社會而言,不僅要實行“老人老辦法”,更應該構建相關的制度保障,消除獨生子女家庭的後顧之憂。尤其是,要針對獨生子女的社會風險,找到計生政策變化中的利益公約數,平衡不同群體之間的權益訴求,避免獨生子女榮譽只是反映在物質獎勵層面。
計畫生育是一項基本國策,而獨生子女政策是特殊環境下的產物,對於那些曾經回響“只生一個”的家庭,他們有理由得到國家層面的保障和扶助。

國外情況

一.美國獨生子女家庭比例猛增,稱養兒育女經濟壓力大
獨生子女(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2013年11月25日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導,在中國全面放開二孩的時候,在沒有計畫生育政策的美國越來越多的家庭選擇只生一個孩子,美國現在有大約1600萬個獨生子女家庭,占美國家庭總數的1/5。根據美國人口普查統計數據,40年前美國有18歲以下孩子的家庭中有1/3是只有一個孩子,而目前這個比例已經升到了43%,大約有18%的已婚婦女在其生育年齡內只生一個孩子,這個比例比30年前增加了一倍。
二.獨生子女正流行歐美
當中國開始鬆動獨生子女政策時,英國獨生子女家庭卻越來越多,“獨生子女家庭”數量過去十年增長12%。有專家預計,到2022年超半數英國家庭選擇一個孩。
獨生子女(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實際上,這不是英國獨有現象。在美歐等國“獨生子女”越來越受到不少家庭歡迎。面臨嚴峻人口超限問題的印度也有該趨勢,在印度城市10%的家庭都是獨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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