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占徵稅原則是國際稅收協定規範的內容之一。指在簽訂國際稅收協定時,將某項課稅客體排他性地劃歸某一國單獨行使徵稅權的一項原則。這項原則在具體運用中,一般是簽訂協定雙方明確將某些徵稅項目歸屬於來源國或居住國獨占徵稅,另一國對此不再徵稅,以此來解決國際重複課稅問題。
如對營業所得的徵稅,對締約國一方境內企業取得的境內所得應僅由締約國一方獨占徵稅,不能以締約國另一方有其常設機構而對其所得也行使徵稅權。又如對退休金的徵稅,原則上應由居住國或支付國獨占徵稅等。
獨占徵稅原則是國際稅收協定規範的內容之一。指在簽訂國際稅收協定時,將某項課稅客體排他性地劃歸某一國單獨行使徵稅權的一項原則。這項原則在具體運用中,一般是簽訂協定雙方明確將某些徵稅項目歸屬於來源國或居住國獨占徵稅,另一國對此不再徵稅,以此來解決國際重複課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