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工資,又稱“獎金”。是指用於獎勵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職工的一種工資形式。是對工資的一種補充,可以彌補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的不足。獎勵工資的形式多種多樣,從獎勵的目的和獎金來源來分,有超定額獎、質量獎、燃料、原材料節約獎、安全生產獎、勞動競賽獎等;從發放的周期來分,有月獎、季獎、年度獎;從發放的次數來分,有經常性獎勵和一次性獎勵;從獎勵的對象劃分,可分為個人獎和集體獎,集體獎中又包括班組獎、車間獎、科室獎等;:從獎勵項目劃分,可分為單項獎和綜合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獎勵工資
- 具體要求:科學的績效考核為基礎
- 又稱:獎金
- 特點:貢獻所給予的經濟福利補償
- 必須以嚴格、科學的績效考核為基礎,沒有超履職標準的績效表現,就不能享有獎勵工資。
- 其核定必須事先確定能讓員工明白,並且大多數都認同的計算方法,以通過其計算方法上的透明性和公開性來提升其激勵作用。
- 其計算必須充分考慮崗位本身的價值和貢獻差別,不能隨意確定幾個等級來計算,以避免降低其激勵效果。
- 其核定和發放必須對應於績效考核周期進行,並在績效考核結束之後限定的時間內完成,以便通過激勵的及時性來提升它的激勵作用。
- 獎勵工資不能預支,即使是崗位角色可穩定地獲得的獎勵工資,也不能預支。獎勵工資並不是一個確定的量,它除了決定於崗位角色個人的努力和貢獻之外,企業組織本身的效益也是必須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