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論

平常說:狗眼看人低,其實冤枉了許多無辜的狗。大凡狗輩,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看人低的狗。這類狗聰明乖巧,善於察言觀色,揣摩主人心思。凡是主人不便言明的話語或不便做的是事情,它就代勞的。如有人上門討債,無需主人吩咐,一番虎嘯龍吟,先令討債人失了意志。那還敢討什麼欠款,留得性命也殊為不易了,遂聞聲而逃。此類狗實為狗上狗也。也就是不能說話,不能直立行走,不然,若從文,足以御用;若搞經濟,必亞當.斯密之;若辦報,必喉舌之。因之,倍受主人寵愛,每每委以重任。另一類狗正好與其相反。這類狗一視同人,見誰都親。樂與人同樂,行與人同步,睡與人同臥,吃的也是家常便飯。這類狗比較好養活,所以老百姓稱之為笨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狗論
  • 實質:一種理論
  • 拼音 :gǒu lùn 
  • 涉及人物:蔡英文
蔡英文,馬雲,曹操,

蔡英文

沾染惡質選舉文化
沾染惡質選舉文化
狗論
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日前(2010年7月4日) 一番揶揄馬英九的“狗論”再次證明此言非虛。法學出身的蔡英文心思細密,謹言慎行,蔡英文此番“狗論”並非是情急之下衝口而出,而是在有思考空間情況下做出的判斷。她自以為有打圓場的機智,其實潛意識裡,已不知不覺地染上了台灣政壇惡質選舉文化的病菌。
文章摘編如下 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日前一番“狗論”再次證明了此言非虛。
文章摘編如下
對於馬英九希望“立法院”不要逐條審查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應包裹式表決,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上周五形容這是“只能強姦,不能接吻”。“總統府”隨即呼籲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應約束下屬言行,勿作粗鄙的批評。
殊料,作為新北市長候選人的蔡英文當天到台北縣中和市拜訪基層,批評ECFA及馬英九的主張時,恰巧當時附近剛好有兩隻狗大聲吠叫,她停頓一下後說,馬英九的意見連狗都有意見。以“狗”來嘲諷馬英九,蔡英文的言論引來一片撻伐之聲:輿論認為她是“爆粗”;“總統府”批評她未能以身作則。
在島內,政客之間口出狂言、互相辱罵,司空見慣。尤其以“街頭運動”起家的民進黨人更是罵功了得。據說,陳水扁還是“箇中翹楚”。早年他當“立委”到處演講開罵,幾乎一罵成名,當了“總統”後仍不收斂:罵馬“沒有LP(意指睪丸)”,又暗諷不讓其過境的美國是“龜”。
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扁朝官員亦不遑多讓,“外交部長”陳唐山指新加坡是“鼻屎大”的國家,“教育部長”杜正勝以“X王八蛋”回復陳情信,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蔡英文接掌民進黨後,島內一些人確實對其清新的學者形象寄予厚望,期待她與草莽性格的民進黨政客能有所不同,如蓮花一樣“出於污泥而不染”。她也不負眾望。今年初,民進黨中央製作了一本小冊子,質疑ECFA的正當性,但初稿卻被蔡英文退回修改,理由是“內容不準消遣諷刺馬英九”,她還要求製作團隊“別太小家子氣”。
然而,事隔數月,“消遣諷刺馬英九”的卻正是她本人。蔡英文何以如此“善變”?對此, <中國時報>前社長王健壯有一番精闢的見解。他發現蔡英文“越來越有政客的架式”,尤其宣布參選新北市長是“她人生角色的一大躍進”,既要抬轎,又要坐轎,“讓她成為一個不折不扣的選舉型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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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政治環境下,要想言論有作用,必須要學會使用相對生猛的語言。這方面最厲害的,當屬阿扁。台灣地區的選舉不是做文章,不是請客吃飯,不是描紅繡花,選舉乃是不見血的言論戰爭,容不得半點溫良恭儉讓。
蔡英文一則因為長期向學;二則因為是單身女性;三則因為長期做阿扁的閣員,缺少真正的選舉歷練,在選舉語言的使用方面,很有欠缺。這種欠缺直接導致“雙英辯論”的失利。
現在,蔡英文要選新北市市長,語言的火藥味兒慢慢濃厚。這種火藥味兒大大改變了蔡英文,讓很多很熟悉她的人感到很陌生。
例如,據台灣媒體報導:“蔡英文在台北縣中和市批評ECFA及馬英九的主張時,恰巧當時附近剛好有兩隻狗大聲吠叫,她停頓一下後說,馬英九的意見連狗都有意見。”
如果完全撇開台灣目前藍綠對峙的氛圍,把蔡英文這個事兒放到另外一個相對純淨的時空,說句實話,蔡英文的這番話,很具有幽默和機智,讓人感覺很搞笑,好像蔡英文能聽懂狗吠的意思似的,簡直比動物專家還厲害。
問題是,在台灣目前的氛圍下,她的言論馬上被國民黨炮轟,批評蔡英文學民進黨內最沒有素質的政客,對馬英九爆粗口,甚至有人批評蔡英文已經淪為街頭悍婦。
如果回歸到當時那個語境下,蔡英文的“狗也對馬英九的意見有意見”的言論究竟侮辱了誰呢?
肯定沒有侮辱馬英九。馬英九的意見連狗都有意見,只是一個客觀描述,頂多是為了說明對馬英九的ECFA意見有意見的人比較多。
蔡英文的這番話,嚴格分析起來,其實是強行代表了台灣狗族的意見。台灣狗族對馬英九的ECFA有沒有意見,只有狗朋狗友們才知道。蔡英文作為人類,又不是通靈者,很難了解狗們的意見。把自己的意見強加到狗的身上,明顯侵犯了狗權。
如果蔡英文的這番話有侮辱誰的話,就是會有人從比喻的角度理解她這番話。蔡英文的這番言論中的“狗”,如果是個比喻的話,是對哪個群體的比喻呢?“馬英九的意見連狗都有意見”,說明蔡英文比喻的是對馬英九的意見有意見的人群。這個人群,自然就是以蔡英文為首的綠營勢力。
真是搬起石頭反砸自己的腳。看來蔡英文要想修煉成接近阿扁的拼選舉水平,還需要付出相當的努力。對於蔡英文這樣一個女人來說,爆粗口不容易,剛剛學會爆粗口,卻先侮辱了自己人,何苦呢?

馬雲

馬雲的用人觀 中國網路傳奇人物馬雲,很會用人。
馬雲的用人觀
馬雲的用人之道就是以狗喻人,第一種是獵狗。這種狗既忠誠又能幹。
第二種是家狗,沒什麼本事卻很忠誠。
第三種是野狗,沒什麼本事也沒有點忠誠度。
第四種是瘋狗,這種狗沒有忠誠度而且很危險。老闆很容易被瘋狗咬傷甚至咬死。
所以總結馬雲的用人觀---“狗論”:多用獵狗,培養家狗,開除野狗,警惕瘋狗。

曹操

曹操只有“狗論”,沒有“貓論”
新版<品三國> (易中天著)第107 頁中有這么一段:《魏略》記載了一個故事,說曹操有個老鄉叫丁斐,愛貪小便宜,居然利用職權用自家的瘦牛換公家的一頭肥牛,結果被罷了官。曹操見到他,故意問:“文侯呀,你的官印到哪裡去了?”丁斐也嬉皮笑臉地說:“拿去換大餅吃了。”曹操哈哈大笑,回過頭來對隨從說:“毛玠多次要我重罰丁斐,我說丁斐就像會抓老鼠又偷東西的貓,留著還是有用的。”此事如果屬實,大約可以算中國最早的“貓論”了。
這段話的耀眼之處有二:一是曹操曾經把丁斐比喻成會抓老鼠的“貓”,二是由此生髮出有關“貓論”的遐想。我之所以對此發生興趣,是因為在我的記憶中,記載丁斐故事的《魏略》始見於《三國志》卷九的裴松之注文,而傳世的《三國志》各種版本都沒有“貓”字。請看原文:建安末,從太祖征吳。斐隨行,自以家牛羸困,乃私易官牛,為人所白,被收送獄,奪官。其後太祖問斐曰:“文侯,印綬所在?”斐亦知見戲,對曰:“以易餅耳。”太祖笑,顧謂左右曰:“東曹毛掾數白此家,欲令我重治,我非不知此人不清,良有以也。我之有斐,譬如人家有盜狗而善捕鼠,盜雖有小損,而完我囊貯。”遂復斐官,聽用如初。
所謂“我之有斐,譬如人家有盜狗而善捕鼠,盜雖有小損,而完我囊貯”,意思是說:我有丁斐這樣的幫手,就如同一個家庭中有一條愛偷吃食物卻善於捕捉老鼠的狗,食物被偷吃了一些雖然有小小的損失,但它卻使我的囊中貯藏的貴重財物完好無損。由此可見,曹操沒有“貓論”,只有“狗論”。“狗論”給人們的啟迪是多么深刻啊:在以“奸雄”著稱的政治家那裡,對什麼人必須“持法峻刻”(《曹瞞傳》語),對什麼人不必依法處置,心中自有妙算;當面搞“法治”,背後搞“人治”,各有各的用處。
既然裴注所引《魏略》是“盜狗”,《品三國》為什麼說成“貓”呢?由於作者沒有交代所據《魏略》的文本,我們揣想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校改裴註:由於“狗捉老鼠——多管閒事”是近現代流行的歇後語,而畜貓捕鼠又是近現代社會最常見的現象,所以作者就把裴注的“狗”當成了錯字。第二種可能是根據郝經《續後漢書·丁謐傳》或四庫全書電子本《冊府元龜》中的丁斐故事:郝書及電子本《冊府》雖然沒有標出《魏略》字樣,但所錄的內容顯然來自《魏略》,其文正是“貓”字。不過,第二種可能性較小,因為《品三國》一開頭就說“《魏略》記載了一個故事”,而郝書及《冊府》並沒有說明有關內容來自《魏略》。或許有人要問:既然郝書及電子本《冊府》作“貓”,我們為什麼不能就此校改裴注?近代學者郁松年的《續後漢書札記》不是根據“善捕鼠”三字推定“狗”是誤字嗎?
要討論這個屬於文化史研究的問題,關鍵在於弄清兩點:一是三國時代是否有畜狗捕鼠之俗,二是接近三國時代的《魏略》文本是“狗”還是“貓”?這只能從古民俗學、古文獻學的角度進行考察。
反映我國古代民俗的資料表明,畜貓捕鼠之風盛行於唐代,而曹操所處東漢後期則以畜狗捕鼠為常例。具體說來,就是狗作為家畜,從上古到魏晉時代往往具備兩種職能:外則獵獸,內則捕鼠。例如先秦文獻《呂氏春秋·士容論》云:“齊有善相狗者,其鄰假以買取鼠之狗,期年乃得之,曰:‘是良狗也。’其鄰畜之數年,而不取鼠,以告相者。相者曰:‘此良狗也。其志在獐麋豕鹿,不在鼠。欲其取鼠也,則桎之。’其鄰桎其後足,狗乃取鼠。”我們不難看出,即使是“志在獐麋豕鹿,不在鼠”的“良狗”,只要給它加上桎梏,它就會在家院認真地捕鼠。
再如謝承《後漢書·李壽傳》:“李壽為青州刺史……上言曰:‘臣以為政宜一統,雖非所部,夫東家有犬,不忍見西家之有鼠。臣之所見,敢不以聞。’” 李壽自喻為“東家犬”,把不屬自己管轄區內的貪官污吏比作“西家鼠”,這個比喻向我們透露的訊息是,東漢時代的家犬通常以捕鼠為己任。又如《宋書·五行志》載晉懷帝永嘉初年童謠云:“洛中大鼠長尺二,若不早去大狗至!”童謠把京都中謀私的權臣比作“大鼠”,嚇唬它的時候不說“大貓至”而說“大狗至”,可見狗捉老鼠是當時民間司空見慣的事情。
古文獻學的常識告訴我們,特定時代文獻是特定文化的載體,古文獻的某些內容在流傳過程中往往隨著朝代的更迭和社會風俗的改變而遭到竄改。《魏略》中的“狗”變成“貓”,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在轉引《魏略》的一系列早期的文獻中,由於文獻的編撰者去古不遠,當然不至於改“狗”為“貓”,所以唐人所編的《藝文類聚》卷25、北宋人所編的《太平御覽》卷492、904,《宋本冊府元龜》卷171 均作“盜狗”,明刻本《冊府元龜》也作“盜狗”。郝經是被南宋奸臣賈似道長期拘留的蒙古國大使,《續後漢書》是他被拘期間閉門造車的產物,郝書在改編《魏略》時以“貓”代“狗”,郁松年是“貓”而非“狗”,顯然都是不熟悉魏晉文化的結果。《宋本冊府元龜》作“狗”,而晚近出現的四庫全書電子本《冊府》誤作“貓”,當然也是不了解古代民俗者所為。
末了,我想向讀者說明的是,唐宋以降,畜貓捕鼠之風的日益興盛雖然使家犬逐漸放棄了祖先的捕鼠事業,但狗捉老鼠的興趣和能力直到今天也沒有完全消失。關於這一點,先師徐復先生曾在1987 年10 月1 日所撰的《三國志校詁序》中提供了實證:余聞新疆知識青年云:至今農牧場仍有狗捕殺鼠之事。習俗流傳,亦資博聞矣。
徐先生於去年辭世,我最近整理先生所賜的手澤時,又發現先生於1988年1月4日為我剪貼的《今晚報》通訊一則,這也是狗捉老鼠的最新資料。今轉錄如下,以饗同好,並藉以寄託我對恩師的感念。
一隻黃狗捕鼠1.28萬隻廣西平南縣一青年農民餵養的一隻黃狗,自1983年秋季起,幾乎每天晚上外出捉老鼠,然後堆在後院門前,坐在那裡等待主人清晨前來驗收。它最多的一次捉鼠36隻,最少的一次也有5隻。據不完全統計,至今已抓獲老鼠1.28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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