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為分化性聯想理論是犯罪心理學的原因理論之一。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國學者薩瑟蘭。他認為,犯罪總與不良交往有關,它和任何複雜行為一樣,在犯罪實施以前都有一個學習過程。他根據巴甫洛夫的條件反射原理,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在他看來,個體可以區別各種對他起作用的刺激;經過對區別出的某種刺激的多次嘗試後,該刺激更會與有機體的某種反應建立聯想,形成分化性反應。
犯罪行為的學習過程,就是一種個體對某種刺激建立特定反應的過程;犯罪行為的學習,僅僅依賴於刺激和反應在時間和空間上的接近性。薩瑟蘭的主要觀點是:(1)犯罪行為是習得的;(2)犯罪行為是通過交往習得的;(3)某種群體或集團是犯罪行為學習的主要源泉;(4)犯罪的學習,一是學習技術,二是形成犯罪動機;(5)犯罪動機的具體指向,是從有利的或不利的法典解說中習得的;(6) 一個人之所以成為違法者,是因為有利於違法行為的解釋多於不利於違法行為的解釋。在薩瑟蘭之後,另兩位美國學者伯吉斯和艾克斯又發展和補充了這一理論,提出了分化性聯想——強化理論,使之更加完備和系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