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量變(quantitative change of criminalmind)是指個體能動地吸收客觀環境中的消極因素,將其內化為消極心理因素並不斷積累的過程。與“犯罪心理質變”相對。
包括:(1)犯罪心理形成的量變過程。個體通過對社會消極信息的能動選擇與加工,對他人的不良行為或犯罪行為的模仿,接受他人的教唆以及自我強化等內化機制,不斷將外界的消極影響轉化為自身的消極心理因素,其人格特質逐漸向消極方向進行量變積累,最終導致犯罪心理的形成。(2)犯罪心理消退的量變過程。指個體在社會生活中不斷將外界的積極影響內化為自身的心理因素,使已經形成的錯誤的社會意識傾向和不良的人格特質逐漸得到改造,犯罪心理逐漸消退,良好的人格特質逐漸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