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學理論模式

犯罪學理論模式是美國犯罪學家V.佛克斯對當代西方犯罪學理論概括和總結。為3種模式:(1)醫學模式,將違法者作為病人看待,認為犯罪的原因是由於犯罪人不能很好地適應環境,應對其進行心理治療,教育勸導,個別對待以及其它形式的幫助;(2)控制模式,認為守法與違法行為的產生同外部的某些控制措施如拘押,逮捕、監禁、獎賞等有關;(3)社會基因模式,把人看做是環境的產物,認為只有改變犯罪人的社會地位、經濟狀況和社會環境,才能預防其犯罪。

犯罪學是在資本主義社會裡形成、發展起來的,其內容和範圍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和犯罪現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變化。從語源上說,首先使用犯罪學一詞的是義大利的R·加羅法洛(1851~1934)。他在1885年問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學》。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犯罪學成為獨立的學科,始於19世紀中葉,它是以資本主義的發展為其社會歷史條件的。在長期的研究中,有的學者側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徵,試圖探明什麼樣的人會成為犯罪者,這方面的學說有犯罪人類學、犯罪生理學、犯罪心理學等,統稱犯罪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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