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學對象

犯罪學對象是研究犯罪現象及其原因,犯罪人的特徵、犯罪控制和預防的措施。具體包括:(1)犯罪現象,運用一系列的方法和標準,確定犯罪的狀況、結構及其變化規律;(2)犯罪原因,包括犯罪根源,犯罪形成的條件和因素,犯罪行為同外部環境的因果關係等問題;(3)犯罪人,包括犯罪人的生理心理特徵、文化教育、道德修養狀況等;(4)預防犯罪措施,包括消滅犯罪的根本途徑,控制犯罪的社會戰略,預防犯罪的具津方法等。

研究犯罪現象的本質屬性是犯罪學的重要任務,“一定數量的犯罪集合而構成的犯罪現象,不是個別的具體的犯罪行為的簡單相加,它在一個新的層次上具有的新的性質”。馬克思主義認為,在階級社會裡,什麼行為是犯罪,什麼行為不是犯罪,總是由統治階級的利益和統治秩序的需要而通過國家的法律加以規定,從這個意義上講,它具有階級性和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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