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學實證階段是指以犯罪人類學派的形成與出現為標誌的犯罪學研究階段。一般認為這一階段始於19世紀的中葉,此時的西方社會正處於資本主義發展時期,犯罪日益增加。由於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發展,以科學的證實方法解決了當時嚴重威脅生命的三大傳染病(天花、白喉、霍亂),因而有些人也主張以科學的實證方法來解決當時社會的三大病態,即精神病、自殺和犯罪。於是,促使了以義大利的學者龍勃羅梭、菲利、加羅法洛等人為代表的犯罪人類學派的形成和出現,他們運用實證主義的研究方法,以生物學、人類學的觀點研究犯罪人、犯罪原因,開創了現代犯罪學實證主義研究的先河,因而被稱為犯罪學的實證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