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格環境

犯罪人格環境(environment of criminal personality)是指影響行為人形成犯罪人格的各種環境因素的總稱。 狹義包括:(1)社會環境因素。指不穩定的政治環境,混亂 的經濟、法制環境,不健康的文化環境等大社會環境因素, 以及消極的家庭環境、工作環境、人際關係環境及居住生活環境等小社會環境因素。(2)自然環境因素。指地域、季 節、時間及自然災害等利於犯罪心理、犯罪行為產生的消極因素。

情境因素。指消極的現場條件、氣氛、機遇、侵害對象的軟弱等易於、利於犯罪特性形成的因素。社會環境、 自然環境及情境方面的消極因素與主體的生理、心理及行為因素相互作用,導致主體產生反社會性、破壞性,形成犯罪人格及犯罪心理結構,導致犯罪行為。在特定條件下,上述環境因素在犯罪人格形成中起決定性作用。這種影響力 有些能為主體所意識,有些處於主體的潛意識中。廣義還 包括行為人消極的生理、心理因素及行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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