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合理化建議是指勞改機關監管改造的罪犯提出的改善勞改生產、教育與生活衛生管理工作的各種建議。根據《監獄、勞改隊管教工作細則》第42條規定,犯人在服刑期間,對管理教育、勞改生產和生活衛生工作,有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監獄、勞動改造管教隊在實施懲罰、改造罪犯過程中,組織犯人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對調動犯人自覺接受勞動改造、教育改造的積極性,提高改造效果,促進勞改經濟的發展,預防獄內傳染病的發生,增強犯人身體素質,以及保證犯人在服刑期間行使應有的權利等都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合理化建議的內容十分廣闊,就改善勞改生產與管理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1)勞改產品結構的改進,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以及發展新產品;(2)勞改工廠生產工藝、操作方法、檢驗方法的改進;(3)勞改農場的土壤改良,農作物栽培技術的改進,飼養技術的改進,以及農田水利建設;(4)機器、設備、工具、儀器、裝置以及農機具的技術改進;(5)能源開發與節約,原材料的綜合利用;(6)環境保護,勞動條件的改善;(7)文明生產,安全技術的改進等。犯人合理化建議提出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或口頭的,也可是集體的或個人的。職能部門對犯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應分類整理,並經過實踐研究和現場實際套用,對取得較大效果的,應參照國務院發布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勵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改造條例》規定的獎勵制度,給予表揚、物質獎勵、記功減刑或者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