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為縣行政審批局

犍為縣行政審批局

犍為縣行政審批局是犍為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犍為縣行政審批局
  • 隸屬:犍為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定,牽頭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二)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負責縣級部門劃轉和上級部門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和相關行政服務事項的辦理。
(三)負責統一組織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查、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
(四)負責清理、規範、動態調整行政許可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對行政審批前置條件和流程進行規範和最佳化,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
(五)負責行使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原縣教育體育局、原縣國土資源局、原縣農業局、原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原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原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原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原縣林業局、原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縣糧食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等 21個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職責。
(六)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和維護;負責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管理、維護、指導工作,對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辦理情況進行公開並提供查詢;加強全縣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對政務服務辦理事項進行電子監察。
(七)負責協調進駐大廳垂管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和有關部門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負責對大廳內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大廳內視窗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監管、教育培訓和檢查考核。
(八)負責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體系建設的指導工作。
(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職能轉變。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最佳化審批事項。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提質增效、降低實體經濟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動實現行政審批更簡、收費項目更少、透明化程度更高、服務質量更優,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現場勘驗股、政策法規股、網路管理股、商事登記審批股、項目建設審批股、綜合事項審批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