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為縣發展和改革局

犍為縣發展和改革局

犍為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犍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犍為縣發展和改革局
  • 所屬部門:犍為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犍為縣
  • 現任領導:王春龍(黨組書記、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最佳化、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三)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調控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搞好總量平衡,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匯總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制訂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效果,提出多渠道融資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財政、金融和產業政策等經濟槓桿,保證全縣國民經濟計畫和發展規劃的實施。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六)負責全縣投資巨觀管理和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全縣重大生產力合理布局,協調推進全縣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全縣自主創新體系建設發展。
(八)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九)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縣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政策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縣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並綜合管理全縣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和省、市、縣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參與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和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等工作。
(十四)負責起草科技發展相關地方性規章草案、政策施發展規劃,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組織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科技平台和基礎條件建設,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組織實施科技項目及其成果轉化計畫和技術推廣活動,指導科技園區、基地建設等工作。
(十五)加強對糧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戰略性問題的研究,加強對全縣糧食購銷和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指導協調,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等。
(十六)組織實施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管理等工作;統籌協調全縣財經系統工作,負責對全縣財經工作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歸口指導和監督服務。
(十七)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和績效管理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維穩、政務公開、效能建設、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及全局性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宣傳並落實依法治縣、誠信體系建設要求;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國民經濟綜合股:負責綜合分析研究縣內外經濟形勢,做好對全縣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組織研究並提出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以及年度與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負責縣主題年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編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指導縣域經濟發展;組織研究國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人口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社會全面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辦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其他工作;負責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工作。
項目管理股:負責全縣項目的匯總及其相關事項,牽頭全縣項目的協調工作;負責編制重大項目規劃、項目管理和篩選儲備重點項目;負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監督檢查重點項目計畫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協調重大項目建設、管理、要素支持和資源配置中的相關事宜;匯總並發布重大項目進展情況;負責審核、轉報使用國家財政性資金項目投資計畫。研究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制訂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綜合平衡社會發展項目建設資金,審核社會發展領域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招標投標工作;參與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組織協調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招標投標領域相關中介諮詢機構的協調管理機制;負責受理權屬範圍內政府出資項目、企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備案和上報並負責相關要件材料的審查和發放批文。
科技環資股:負責組織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監督、檢查;起草科技發展相關地方性規章草案、政策措施發展規劃,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組織科技工作重大問題調研;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負責全縣科技平台和基礎條件建設;負責全縣科技項目的申報、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推進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對外科技交流和合作;組織實施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活動,負責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工作、科技評估、科技統計工作。指導科技園區、基地建設;指導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指導科技扶貧、科技興農、科技興工以及涉及社會事業等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研究協調能源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起草有關能源的地方性規定(草案);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節能中長期規劃、年度節能計畫;負責能源綜合業務、能源體制改革、能源行業統計、預測預警工作,處理核電項目選址相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發展有關工作;負責全縣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價格收費管理股: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縣價格調整改革、年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地方定價目錄、價格聽證目錄,承擔有關價格審核、審批工作,組織價格聽證;負責市場調節價格行為監管,協調有關價格爭議。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性收費等法規和政策,依法清理整頓不合理收費。
成本監測股:監測全縣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務價格變動情況,跟蹤反饋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預測預警市場價格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針對市場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異常波動開展應急監測;負責全縣價格監測體系和信息網路建設,完善信息發布制度;指導基層價格監測業務工作。負責對列入政府定價成本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實施定價成本調查監審,對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成本監審;負責農產品成本收益調查、重要商品和服務成本調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利潤水平並向社會公布;負責暴利、低價傾銷和價格壟斷等價格違法行為處罰中的成本確認。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範圍內徵收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徵收工作。
金融辦:統籌、協調推進全縣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推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地方金融業規範發展,鼓勵縣域內企業直接融資,指導、推動全縣地方金融要素市場建設,組織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推動各類金融機構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參與全縣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產品,擴大服務範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推進全縣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工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全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的監管。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配合銀監部門做好金融監管相關工作。加強對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地方權益類交易場所的風險監測與行為監管。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指導和服務,加強對相關金融行業協會的工作指導和監督。維護地方金融秩序,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負責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推進全縣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機制建設。

下屬單位

犍為縣價格認證中心: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紀檢監察、司法和行政機關辦理的涉紀、涉刑、涉稅和行政訴訟、複議及處罰案件、行政徵收、徵用及執法活動以及國家賠償、補償等事項中涉及的價格不明或價格有爭議的有形產品、無形資產和各類有償服務進行價格認定。對物業收費調價幅度合理性有爭議的進行評審;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授權行使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現任領導

王春龍:犍為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縣科學技術局局長(兼)、四級調研員,主持縣發展改革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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