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為縣水務局

犍為縣水務局,負責全縣水政、水利水保、水產、江河管理,組織制定並實施全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五年計畫和年度目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犍為縣水務局
  • 黨委書記:王騰志
  • 副局長 :羅 靜
  • 黨組書記:王海江
  • 副局長:周 東
  • 推廣中心主任:車 波
職能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下屬單位,地理位置,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適合全縣的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開展行政執法,調解仲裁水事、漁事,查處水事、漁事違法案件。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負責全縣城鄉水務發展規劃;組織制定全縣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擬定全縣和跨鄉鎮中長期供水計畫和年度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用水調度預案,並監督實施。
(三)制定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全縣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水資源利用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采砂許可和砂石管理制度。
(四)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編制實施全縣節約用水、計畫用水規劃,制定節約用水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監督江河湖庫的水質、水量;審查排污口的設定和改擴建;審定水域納污能力,向縣環保局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組織編制全縣供排水規劃;組織制訂全縣供水行業的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組織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額加價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城鄉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及再生水利用以及對相關企業進行行業管理和指導;負責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審查全縣供水企業資質。
(六)審批、轉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指導縣管江河治理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負責基建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並承擔水利工程建設的安全監督職責;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安全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縣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的監測、綜合防治和水利綠化工作。工程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徵收水保“兩費”。
(九)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縣防洪抗旱工作,對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縣發展改革經濟局為縣電力(含水電)行政主管部門。縣水務局在縣發展改革經濟局的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電力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實施水行政執法和漁業行政執法;負責水務、行政複議的受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水務行業的科技、教育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和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務行業科學技術推廣工作。
(十三)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監管行業內縣級國有水務資產。
犍為縣水務局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 王海江 主持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王騰志 負責人事、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準扶貧、工會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股、機關黨支部、清溪片區水務管理站。
副局長 周 東 負責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春灌、抗旱、供水工作,分管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站、羅城片區水務管理站、定文片區水務管理站。
副局長 羅 靜 負責行政執法、砂石監督、河長制、防汛、水土保持、水資源管理、依法治縣等工作。分管縣河長制辦公室、水務綜合管理股、龍孔片區水務管理站、孝姑片區水務管理站。
縣水利電力技術推廣中心主任 車 波 負責水利工程規劃建設、安全質量工作。分管水利工程規劃建設站、水利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石溪片區水務管理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黨委行政日常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綜合協調機關各股室工作;起草機關綜合性文稿;負責文秘、機要、文印、黨務政務信息、目標管理、檔案管理、會務、來信來訪、接待、車輛消防安全管理、治安保衛、綜合治理、和後勤工作;辦理人大、政協有關建議批評、意見和提案;組織編寫縣水利志和行業大事記;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和幹部人事管理,辦理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局機關中層幹部的考察、考核、推薦工作,承擔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考核管理工作;指導水務系統勞動工資、工人技術崗位等級考核、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社會保險工作;負責行業科技、科研管理工作,承辦智慧財產權、對外合作有關事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承辦機關職工學習、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牽頭負責信訪維穩、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二)財務國資管理股
貫徹國家、省、市有關財務、稅收、信貸、價格、金融以及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制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辦法措施,負責編制、上報行業財務及項目資金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對行業專項經費進行監督管理,對行業財務管理進行指導;負責局直屬企事業單位財務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局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負責組織原水價格的測算工作;承辦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行業國有資產體系建設和經營管理,促進全行業國有資產增值。
(三)水務綜合管理股
負責指導擬定全縣水務行業綜合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運行、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指導全縣農田灌溉、農業節水和水利工程抗旱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整治、改建項目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查、申報、轉報等工作。
負責制定全縣水土保持規劃;負責全縣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水土流失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負責縣級審批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查、水土保持設施驗收;負責縣級審批項目水土保持規費徵收工作;負責實施全縣水利綠化工作。
牽頭負責水務環保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生產生活用水定額,考核各單位用水指標,審批下達用水計畫;負責制定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配置、節約和保護工作;編制水資源總體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計畫用水規劃,制定節約用水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落實取水許可、水資源費徵收工作;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審查排污口的設定和改擴建;組織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工作,監測江河湖庫水質、水量;指導全縣節約用水、計畫用水規劃工作;發布縣水資源公報。
貫徹執行涉水法律法規,負責全縣水務系統依法治縣工作;負責全縣水資源、砂石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水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涉水行為的執法監管工作;對水事活動實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水事秩序,調解水事糾紛,對違反水法律法規的行為依職權作出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協助公安、司法機關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負責涉水法律法規宣傳和普法教育等綜合法制工作。
(四)縣河長制辦公室
負責全縣河長制工作,負責縣管河道、河流灘涂以及沿河堤岸的管理,指導制定河道管理、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沿河治理、開發工程項目的規劃、建設、監督管理;指導河道的疏浚和清障管理工作;承擔全縣防汛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縣防洪工作,對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洪抗旱調度;指導對河道範圍內的建設項目管理。
(五)縣水利電力技術推廣中心
負責全縣水利、地方電力、水保、水資源開發,江河管理建設的發展戰略、整體規劃;負責制定水利、地方電力、水保、水資源開發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縣級立項工程項目的設計初審上報;負責水利、電力工程建設管理、工程建設的質量監督安全管理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水利投資體系的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水利人員技術培訓和新科技的推廣及利用與交流;完成縣水務局委託或交辦的其它工作。
1.水利工程規劃建設管理站
負責擬定全縣水利工程建設綜合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水利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和開展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水利風景區的規劃和開發建設等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整治、改建項目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方案的編制、申報工作;負責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和驗收及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縣水務局實施的水土保持項目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河道建設管理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及建設管理工作。
2.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站
負責擬定全縣已成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綜合發展戰略、改革計畫及方案;認真貫徹全縣有關已成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和執行工作;負責全縣已成水利工程設施的運行管理和和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和實施全縣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農田灌溉、農業節水和水利工程抗旱防汛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水利工程的歲修清淤和維修養護工作;監督江河湖庫的水質、水量;負責編制城鄉供水、排水、污水處理規劃、年度計畫和管理工作;負責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審查全縣供水企業資質;加強對相關單位、企業進行行業管理和指導;協助做好水價調整、制定工作;研究制定供排水管理技術進步措施;協助、協調供、排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等工作;在縣經信局的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電力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水利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規程、規範;負責綜合、組織、協調、督查全縣水務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各單位落實監管責任制度、宣傳培訓制度、事故應急處理制度、隱患排查整改制度、信息報告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負責監督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在其資質等級允許範圍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建立健全質量體系;制定水利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制度,以巡查、抽查方式對水利工程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質量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參加受監督水利建設工程的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監督受監督水利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承擔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屬單位

羅城片區水務管理站、定文片區水務管理站、清溪片區水務管理站、石溪片區水務管理站、龍孔片區水務管理站、孝姑片區水務管理站。
主要職責:
全面落實縣水務局在本片區的各項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本片區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協助做好本片區江河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制定並落實好本片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有關制度;抓好本片區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協助水政監察大隊做好水行政執法工作;抓好水資源管理、江河湖庫管理,組織本片區防汛抗旱減災工作,抓好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管;深入推進水利領域改革;及時處理各類水事違法行為;負責本片區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等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玉津鎮濱江路1號
犍為縣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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