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為縣審計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制定有審計內容的全縣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訂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訂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組織對全縣性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及國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單位)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全縣鄉(鎮)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及所屬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縣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縣政府部門以及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受上級審計機關委託,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本縣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縣委、縣政府決定的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所屬縣審計局審計監督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審計縣政府或縣政府主管部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組織開展審計專業培訓,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活動,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稅宗文:局長、黨組書記。主持黨政全面工作。
王光忠:副局長、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分管辦公室、投資基建審計工作。
楊進平: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行政事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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