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第三者責任保險,責任保險 。凡獲得國家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批准,經執業驗收及註冊登記,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並按國家規定定期進行特種設備檢驗的使用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種設備第三者責任保險
- 險種類別:責任保險
- 繳費方式: 一次性繳清
- 類型:保險
基本資料:
險種類別:責任保險
繳費方式: 一次性繳清
適用人群: 凡獲得國家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批准,經執業驗收及註冊登記,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並按國家規定定期進行特種設備檢驗的使用者
投保範圍: 凡獲得國家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批准,經執業驗收及註冊登記,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並按國家規定定期進行特種設備檢驗的使用者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內,保險特種設備在保險單載明的區域範圍內,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一)操作人員的過失行為;
(二)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致特種設備故障;
(三)爆炸、墜落或運行過程中的突然故障。
第四條 下列費用,保險人也負責賠償:
(一)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仲裁或訴訟費;
(二)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對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第五條 對於每次保險事故,保險人就上述第三條、第四條(一) 和第四條(二)項下的賠償金額分別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責任限額;對於每人人身傷亡,保險人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人人身傷亡責任限額;在保險期間內,保險人的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責任限額。
詳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