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消費行為稅暫行條例指的是1951年至1952年我國徵收特種消費行為稅的基本法規。 1951年1月16日政務院公布,共15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3年工商稅制修正,特種消費行為稅的徵稅項目同部分併入營業稅,部分改徵文化娛樂稅後,本條例相應停止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種消費行為稅暫行條例
- 公布時間:1951年1月16日
- 內容數量:共15條
- 性質:徵收特種消費行為稅的基本法規
特種消費行為稅暫行條例指的是1951年至1952年我國徵收特種消費行為稅的基本法規。 1951年1月16日政務院公布,共15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3年工商稅制修正,特種消費行為稅的徵稅項目同部分併入營業稅,部分改徵文化娛樂稅後,本條例相應停止使用。
特種消費行為稅暫行條例指的是1951年至1952年我國徵收特種消費行為稅的基本法規。 1951年1月16日政務院公布,共15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3年工商稅制修正,特種...
特種消費行為稅是國家對筵席、娛樂、冷食、旅館等特種消費行為課徵,並由消費者負擔的一種稅。建國初期,各大中城市沿用舊稅法,普遍徵收娛樂稅、筵席稅、旅店稅和冷...
(十)屠宰稅(十一)房產稅(十二)地產稅(十三)特種消費行為稅(筵席、娛樂、冷食、旅店)(十四)使用牌照稅 [2] 五、關於稅收立法之規定:...
中國在戰國時期,就對牲畜交易行為徵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政務院規定設立了印花稅、交易稅、屠宰稅、特種消費行為稅等4種行為稅。中國現行稅制中屬於行為課稅的...
、⑤薪給報酬所得稅、⑥存款利息所得稅、⑦印花稅、⑧遺產稅、⑨交易稅、屠宰稅、房產稅、地產稅、特種消費行為稅(包括筵席、娛樂、冷飲、旅店)、使用牌照稅。
1950年1月30日政務院發布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中規定的14種稅中,屬於行為稅的有:印花稅、交易稅、屠宰稅、特種消費行為稅4個稅種。印花稅,以書立、領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政務院於1951年公布《特種消費行為稅暫行條例》,其中就有筵席稅稅目。1953年修正稅制時,取消特種消費行為稅稅名,筵席稅稅目併入營業稅徵收。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51年1月4日財政部公布 特種消費行為稅暫行條例1951年1月16日政務院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海關法(節錄)1951年3月23日政務院第七十七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政務院於1950年發布《全國稅政實施要則》,決定開徵特種消費行為稅,筵席稅為該稅的稅目之一。1951年,政務院發布了《特種消費行為稅暫行條例...
②加強經濟責任制,對國營企業的利潤實行徵收所得稅。③根據國家經濟政策要求,按不同產品和不同行業規定高低不同的稅率,調節生產和消費。④鼓勵出口,保護國內生產,...
(2)將特種消費行為稅改稱文化娛樂稅,對筵席、冷食、旅館、舞廳徵收的特種消費行為稅均併入營業稅。 (3)試行商品流通稅後,對經營捲菸、酒、麥粉、棉紗等22項54...
4月2日,南京執行財政部公布《屠宰稅暫行條例草案》、《利息所得稅暫行條例草案》、《特種消費行為稅暫行條例草案》、《使用牌照稅暫行條例草案》。南京市稅務局改...
(一)新疆省屠宰稅稽徵暫行辦法 (二)新疆省特種消費行為稅暫行稽徵辦法 (三)新疆省車船使用牌照稅稽徵暫行辦法 (四)新疆省城市房地產稅稽徵暫行辦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