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儲備商品是經國家指定為特種需要由商業部門儲備的商品。這些商品通常是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和具有戰略意義的商品,如糧食、燃料、食鹽等等。儲備這些商品的資金來源為國家財政和商業主管部門專門撥給的特種儲備資金。商業企業對特種儲備的商品應加強管理和檢查,非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不得動用。但為了推陳儲新,經批准後,可以同品種、同數量商品更換原儲備的商品。特種儲備商品購進和儲備各環節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儲備單位列為正常的商品費用,發生的損耗和損失除戰備鹽另有規定外,其餘品種經核銷後,均分別列為正常商品的費用和財產損失。在會計核算中應設定“特種儲備商品”總分類帳戶和按商品品名、規格設立明細分類帳戶進行核算。在特種儲備資金全部用於調入和購進特種儲備商品的情況下,“特種儲備商品” 帳戶餘額應與“特種儲備資金”總額相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種儲備商品
- 外文名:Special commodities
- 性質:商品
- 類型:現代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