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目的信託》是2019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威廉·斯威林,本書主要講述了Quistclose“信託”方方面面的觀點,為英美法世界乃至大陸法系理解這種特殊的法律結構提供辯證的視角。
基本介紹
- 書名:特殊目的信託
- 作者:威廉·斯威林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35357
《特殊目的信託》是2019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威廉·斯威林,本書主要講述了Quistclose“信託”方方面面的觀點,為英美法世界乃至大陸法系理解這種特殊的法律結構提供辯證的視角。
從國際上通行的不良資產證券化基本渠道來看,證券化可以通過設立特殊目的信託(SPT)和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 SPC)的途徑來完成。特殊目的信託,是將金融資產信託給受託機構——可以從...
《特殊目的信託》是2019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威廉·斯威林,本書主要講述了Quistclose“信託”方方面面的觀點,為英美法世界乃至大陸法系理解這種特殊的法律結構提供辯證的視角。內容簡介 Quistclose信託起源於英國的一個著名判例,其大意為:設定了特定目的的貸款,在該目的無法實現時,將被視為由借款人為...
特定資金信託是以獲取某種特殊權益為目的的資金信託方式。通常由委託人將有權自行支配的資金存入信託公司或銀行的信託部,指定投資或貸款的範圍,對象、期限及收益方法等。信託部門按委託人發出的運用資金指示處理信託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特定資金信託,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否則,信託部門不予...
《特殊目的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內容簡介:資產證券化是直接金融深化的產物,資產信用是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基礎。國際上通行的推行資產證券化的模式有特殊目的公司模式和特殊目的信託模式,中國在試點階段採用的是特殊目的信託模式。然而,在歐美和亞洲等資產證券化已開發國家,特殊目的公司模式在實踐中是一種更常用的模式。當我國...
因此,很多SPE作為單獨的公司建立,其股份交給公益信託,由管理公司提供專業的管理人員,以確保SPE與發起人沒有聯繫。作為獨立的實體,SPE對自己的債券發行、風險資本和經營決策負責。許多SPE,如證券化SPE,是在事先確定好的指導方案下運作,不需要進行任何經營決策。相關 以下這些都是SPE的例子: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
第六章 特殊目的機構的法律問題研究 第一節 特殊目的機構的基本法律問題 第二節 特殊目的機構的發展和運作機制 第三節 特殊目的信託機制中的受託機構 第四節 特殊目的公司 第七章 不動產信託與證券化在中國的實踐 第一節 我國不動產信託的理論和實踐探索 第二節 我國不動產證券化的理論和實踐探索 第三節 不...
消費者信託 消費者信託是指特殊民事信託的一種,指以浪費者為受益人(通常是指成年人)、將信託財產的本金作為生活費而由受託人按期向消費者提供的信託。參考文獻 1 魏修文,閆秋芹.經濟法學習小詞典.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3.
3、以信託目的為標準劃分:擔保信託、管理信託、處理信託;4、以信託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準劃分:民事信託、商事信託;5、從委託人的角度對信託進行劃分:個人信託(生前信託、身後信託)、法人信託;6、以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的目的為標準劃分: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7、以受益人的角度對信託的劃分:自益信託、他益...
第二節 英國有關信託的衝突規範 第三節 美國有關信託的衝突規範 第三章 普通國際信託的法律適用 第一節 信託自體法(ProperLawofTrusts)第二節 不動產信託中不動產所在地法的普遍適用性 第三節 動產信託具體事項的法律適用 第四節 公共秩序保留與信託強制性規則 第四章 特殊信託的法律衝突與法律適用 第一節 ...
專業化的資產管理服務和針對信託財產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還可以使保險金實現保值增值,達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適用形式 人壽保險與信託相結合主要有以下幾種適用形式。一是以信託財產支付保險費,但保險金不成立信託財產。在這種方式下,投保人把足以產生支付給保險公司保險費的財產,轉移給受託人成立信託,然後再由受託...
SPAC通過IPO募集的資金都會存放在一個信託賬戶中,通常SPAC還會為信託賬戶資金提供擔保,以使未來不同意SPAC後續併購交易的投資者可以收回本金實現退出。如果清算時間限制內SPAC未能找到合適的目標公司,其將進行清算並以發行價格回購股東的全部投資。套用 香港交易所於2021年12月設立全新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機制,...
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必須有一個實行資產證券化這一特殊目的載體( SPV )。採用信託形式設立 SPV ,可以充分利用信託財產的獨立性特點,保護證券化的資產。證券化資產的原始權益人可將作為證券化標的物的資產轉移給作為 SPV 的信託公司,設立信託,然後通過信託發行證券。這種信託安排在證券化資產的原始權益人與 SPV ...
信託項目是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檔案的約定,單獨或者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的基本單位。會計要素 信託項目的會計要素包括信託財產、信託負債、信託權益、信託項目收入、信託項目費用、信託項目利潤。核算基本思路 在信託公司依法簽訂信託項目契約之後,信託項目應該作為獨立的會計核算主體,以持續經營為前提,獨立核算信託財產...
特殊商事行為通常包括:商事買賣、商事運輸、商事倉儲、商事居間、商事行紀、商事期貨、商事信託、商事票據、商事保險、海商等內容。我國對商事票據、商事信託、商事保險和海商等特殊商事行為已有單獨立法,這裡簡要介紹幾種特殊商事行為。商事買賣 商事買賣是商法中最常見的特殊商事行為之一,它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
現代信託的形成,標誌著自然人為受託人的民事信託向法人為受託人的商業性信託的轉變。以受託人盈利為目的承辦信託的活動,使信託成為一種商業行為,使信託業務成為金融服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當信託成為一種商業行為後,特別是其特殊的制度優勢成為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後,信託這種服務方式的需求和供給的總和就形成了...
特殊目的審計業務是指註冊會計師接受委託,對下列財務信息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的業務。1.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以外的其他基礎(簡稱特殊基礎)編制的財務報表 註冊會計師可能應委託人要求對被審計單位按照特殊基礎編制的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特殊基礎通常包括計稅基礎、收付實現制基礎和監管機構的報告要求。2....
以信託形式建立的SPV被稱為特殊目的信託(SPT,special purpose trust),其在英美法律中歸屬於普通法上的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這種信託運行機制是由發起人將證券化資產轉讓給SPT成立信託關係後,由SPT向發起人發行代表證券化資產享有權利的信託受益證書,然後由發起人將受益證書出售給投資者。在資產證券化操作中...
Company),其皆是以經營資產證券化業務為目的,惟組織形式之差異,特殊目的信託可由經營信託事業,如銀行的信託部,來從事資產證券化之信託關係,其發行之證券化商品稱為受益業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則由金融機構組織設立,為一人股東之有限公司,專責進行資產證券化業務,發行之證券化商品稱為資產基礎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在...
第三章 特殊目的信託法制 壹 前言 貳 特殊目的信託之意義 叄 特殊目的信託之成立 一 資產信託證券化計畫 二 特殊目的信託契約 三 資產移轉與詐害信託 肆 受益權之證券化 一 受益權之分割 二 受益權與證券之結合 伍 受益人之保護機制 一 受益證券之募集與轉讓 二 受益人之權利內容 三 受益人...
但實際上只有該投資者才能真正決定證券買賣的方向、時間、數量、價格等。為約束該投資者的行為,在這一類信託計畫中通常會保障其他普通投資者的最低收益水平,並設定強制平倉線,約定投資虧損時該投資者應立即彌補的虧損等特殊條款,此時該投資者被形象地稱為“劣後受益人”,其他普通投資者則被稱為“優先受益人”
這種契約型基金的獨立性不明確,它代表了未引進信託制度的民法法系國家對投資基金的法律處理。德國模式 德國模式又稱二元制模式,德國在1956年制定了《投資公司法》,明確了它的投資基金一律採用契約型。該法的兩個特殊的設計是“特別財產”和“保管銀行”。特別財產是投資公司募集並管理的基金,由於其特殊的法律地位,...
從經濟學角度來講,設立特殊目的實體的目的:一是,購買由貸款人發起並出售的所有貸款,二是,發行證券來為基礎性貸款的發起融通資金。特殊目的實體除從貸方那裡得到的貸款外沒有其他的資產,除那些與已發行證券有關的債務之外沒有其他的債務。另外,應當建立完善的法律體制以明確規定發行人、信託人、貸款管理人以及...
這種託管契約是一種信託契約,SPV 是委託人,託管銀行是受託人。2001 年10 月1 日起施行的我國《信託法》,明確了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分離原則,即使託管銀 行破產,信託資金也不能成為破產財產,從而不會影響對MBS 本金與利息的支付。2. 證券買賣契約 在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過程中,特殊目的公司向投資者發行轉手...
CDO的參與者與傳統的ABS大致相似,皆需有創始機構(惟CDO交易中稱為發起人:Sponsor)、服務機構、導管機構、信用增強機構、信用評等機構及銷售機構,此外,在CDO交易中尚有一些較特殊的參與者,包括:資產管理人、避險交易對手以及信託監察人:1.資產管理人 CDO的資產池,從初始群組的建立以及爾後的管理皆為整體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