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取回權是指在破產法中作出特別規定的取回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殊取回權
- 類型:經濟術語
特殊取回權是指在破產法中作出特別規定的取回權。
特殊取回權是指在破產法中作出特別規定的取回權。起源特殊取回權是相對一般取回權而言的,它起源於英國,而後擴大到大陸法系國家。為了確保異地買賣中出賣人免受價金損失的危險,英國法首創了中途停止權(Right of Stoppa...
特殊取回權又分為出賣人取回權、行紀取回權和代償取回權,我國現行破產法尚無相應的規定。不過,台灣地區破產法對出賣人取回權做出了規定,在解釋上也承認行紀取回權,但不承認所謂的代償取回權。一般取回權 (一)一般取回權的基礎權利 ...
出賣人取回權是源於英美貨物買賣法的中途停運權而由破產法規定的一項特殊權利。中途停運權是《英美貨物買賣法》為了擔保出賣人獲得貨物價金而賦予其的權利。出賣人在尚未收到全部買賣價金前,發現買方有違約的可能時,可以通過行使中途停運...
一般取回權是指破產法以概括性規定形式所規定的取回權。即破產法無特殊規定,只要符合破產法的概括性規定即可享有的取回權。一般取回權的性質 《企業破產法》第3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占有的不屬於債務人的財產,該...
由於貨幣作為動產的特殊屬性,董桂琴等50家商戶對沒有特定化的貨款不具有所有權關係,在企業破產還債程式中不能行使取回權,可以以普通債權人的身份參與破產財產的分配。望你院並鄭州中院做好當事人的工作。
特殊取回權的財產 這些特殊的規定主要體現在特殊取回權如出賣人取回權等方面。如《美國破產法》第546條(c)規定,出賣人在交付貨物後10天內可以提出追回貨物的要求,即使這時債務人已被宣告破產,貨物也已經收到,法院仍應允許出賣人...
一、破產取回權概說 二、一般取回權 三、特殊取回權 第六節破產抵銷權 一、破產抵銷權的概念與特徵 二、破產抵銷權的行使 三、破產抵銷權的禁止 第六章破產債權 第一節破產債權概述 一、破產債權的概念 二、破產債權的構成要件 三...
二、所有權保留應否公示/266 第四章 保留買賣雙方的地位/283 第一節 出賣人的取回權/283 一、出賣人地位綜述/283 二、取回權的意義/285 三、取回權的性質/2盯 四、行使取回權的條件/293 五、取回的範圍/307 六、一些特殊情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