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過失標準

特殊人過失標準,“普通人過失標準”的對稱。是指確定特定人員有無過失的標準。一般由法律、法規直接規定,其要求一般高於普通人過失標準,特定人員僅履行了一般人的注意,但欠缺特殊的注意,仍為有過失。

特殊人的注意標準,傳統民法中包括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和處理自己事務同一的注意,中國民法則指法律所要求的、處於特殊環境或從事特殊活動的人對於其所從事的特殊專業、特殊活動所應有的注意。在國外,特殊活動已經形成了一個產業,叫做Event Industry。在中國,活動產業也在逐漸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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