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控制權是可以通過契約授予經理的經營權,包括日常常的生產、銷售、雇用的權力;而剩餘控制權包括戰略性的重大決策,如聘用和解僱經理、決定企業的重大投資、合併等重大的戰略性行為。 基本介紹 中文名:特定控制權類型:公司治理 內容哈特和莫爾將企業的契約性控制權區分為特定控制權和剩餘控制權,特定控制權指能在事前通過契約加以確定的、在不同情況下如何行使的控制權;剩餘控制權指在事前沒有在契約中明確界定如何使用的權力,是決定資產在最終契約所限定的特殊用途外如何被使用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