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獎

按《FIP集郵展覽總規則》第7條第;項規定,除大獎之外,郵展組織者設立由評審委員會支配的特設獎。授予已獲一枚大鍍金獎以上帥展品,作為對展品突出成績或其精彩素材的讚賞和表揚,但特別獎不構成獎品系列的中間級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