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特克斯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特克斯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特克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由特克斯縣委宣傳部歸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克斯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特克斯縣阿克奇街三環57院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推動全民健身運動發展,實施全域旅遊戰略。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研究擬訂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事業、產業振興發展,負責擬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整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融合發展,指導和落實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全縣公共服務事業發展,推動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體育公共服務建設、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指導“四館一站”和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四)制定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才隊伍建設、繼續教育培訓、資金資產管理工作。
(五)指導、管理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整體形象推廣、交流合作,構建新媒體時代的宣傳行銷平台和機制。組織全縣大型對外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擬訂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各景區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景區管理部門、行業運營企業及行業協會開展工作,推進全域旅遊發展。
(六)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及研究、保護、挖掘和弘揚,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七)統籌規劃全縣全民健身運動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國民體質監測,組織、指導和推進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少數民族體育、青少年體育事業和產業的發展。指導運動員、社會體育指導員、裁判員隊伍建設和體育賽事承辦,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八)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九)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研究。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宣傳、弘揚、振興和監督工作。
(十)統籌規劃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產業發展。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推動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扶貧攻堅工作。指導全縣打造“世界喀拉峻・中國八卦城”獨特品牌,使旅遊業成為特克斯縣戰略性支柱產業,構建重要旅遊目的地。
(十一)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行政許可、綜合執法和行業監督,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出版、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推動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市場,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十三)統籌指導全縣文物工作,負責全縣文物保護、搶救維修、考古發掘、科技研究、文物鑑定、文物進出境以及宣傳教育工作,依法規範社會文物流通、經銷和拍賣活動。
(十四)指導、監督全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和無線數字覆蓋,監督、管理各類廣播電視機構和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負責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廣播電視節目精品創作生產,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檢測、審查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境外衛星廣播電視節目接收的監管。
(十五)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檔案、機要、統計、調研、保密、安全保衛和機關後勤服務等日常政務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本建設計畫預算和決算、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財務監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使用及運行維護專項資金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檔案整理和統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各項工作的督查督辦以及機關效能建設等工作;組織研究旅遊業成為戰略性支柱產業,協調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統籌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法制建設有關工作,統籌協調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承擔依法行政、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群團、主題教育、人事管理、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審報、離退休幹部、機構編制、資格考試、教育培訓、紀檢監察、巡視巡察、“訪惠聚”、脫貧攻堅、民眾工作、信訪,指導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2.公共服務科
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體育公共服務建設、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政策措施及公共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定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開展各類公共服務活動和基層民眾性民眾活動,指導“四館一站”和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智慧旅遊,推動行業志願服務規範化建設;負責擬訂全縣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物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貫徹落實國家《文物保護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指導統籌文物以及博物館工作,組織開展文化遺產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文化遺產保護單位的管理,承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初核和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組織評審工作,培育和創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基地(生產性保護基地);負責擬訂全縣音樂、舞蹈、戲曲、戲劇、雜技、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文藝院團,負責文藝作品審讀審核,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創新性發展,指導、協調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負責意識形態領域各類宣傳片、宣傳冊、導遊詞等審讀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全民健身計畫,組織、指導和推進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少數民族體育、青少年體育事業和產業的發展,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運動員、社會體育指導員、裁判員隊伍建設和體育賽事承辦,指導特殊高危體育行業工作,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機構和製作機構政策措施、制定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和無線數字覆蓋,負責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動廣播電視節目精品創作生產,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檢測、審查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監督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指導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指導有線電視工程設計和安裝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審核工作。
3.產業促進科
負責擬訂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宣傳推廣獎勵消費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絲綢之路經濟帶”旅遊區域合作,組織整體形象宣傳和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產品和新業態的宣傳推廣工作,承擔策劃並組織實施大型節慶賽事及相關專題活動、市場行銷活動,積極組織對外交流推廣活動;負責擬訂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和基礎設施項目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承擔資源普查、規劃、綠色開發和保護以及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工作,指導、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行業創建工作,指導審核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工作;負責對星級賓館(飯店)、A級景區(點)、S級滑雪場、星級農(牧)家樂等旅遊企業的星級審核、申報及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規劃的編制實施和康養旅遊、鄉村旅遊、休閒度假等特色旅遊發展的相關工作,指導培育和促進產業相關門類和產業的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產品科技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引導促進產業社會投資、招商引資工作和科研成果推廣,組織協調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援疆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政策措施、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對旅遊經濟運行進行監測,對假日旅遊市場、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承擔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統籌指導監督行業安全生產、綜治維穩等工作,指導和應對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督查文物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推動文物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和管理,負責文物藏品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與規範並監督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管理行業協會、俱樂部、旅行社、民宿、景區景點、特殊高危體育、導遊等方面工作。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9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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