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部門貫徹國家當前產業政策實施辦法

《物資部門貫徹國家當前產業政策實施辦法》在1989.11.22由物資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資部門貫徹國家當前產業政策實施辦法
  • 頒布單位:物資部
  • 頒布時間:1989.11.22
  • 實施時間:1989.11.22
全面貫徹執行國家當前產業政策,是加強巨觀調控,最佳化產業結構,合理配置國家資源,貫徹治理整頓方針,促進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的重大措施。物資工作必須服從並服務於國家的產業政策。現按照《國務院關於當前產業政策要點的決定》的要求,結合物資部門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按照產業政策合理配置物資資源。要堅決貫徹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擇優供應、抑長促短的原則,把計畫內外的重要物資資源合理配置到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產業和產品生產上去。要大力支持農業和適銷對路的人民生活必需的輕紡產品、出口創匯產品的生產,優行供應能源、交通、郵電、國防軍工、短線原材料、地質勘探等國家重點生產建設和重點科研任務的需要,特別要優先供應國家大中型骨幹企業的需要。對國家產業政策要求限制或停止生產的產業和產品生產,都應嚴格限制或停止各類物資的供應。
二、根據國家產業發展序列和合理配置物資資源的要求,制訂鋼材、有色金屬、木材、化工輕工產品、建築材料、煤炭、機電產品等重要物資的分配供應序列(附後),各地區、各部門應按供應序列規定的原則制訂實施細則,組織物資供應。
三、國家指令性計畫分配物資,要優先保證國家指令性計畫任務和國家上調產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燃料和重要裝備。要保證按合理工期組織建設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所需的物資。保證國防軍工所需物資。要支持農業、農用工業和市場緊俏的輕紡產品生產、出口援外、扶貧救災的需要。地方掌握的計畫物資,要優先安排好農業和經工市場的需要。
四、物資部門自行組織的物資,主要套用於彌補計畫分配不足。要優先保證本地區、本部門重點生產建設的需要。
五、進入生產資料市場交易的重要物資(目錄附後),要實行傾斜銷售。要通過公布限制銷售方向、提供信息諮詢服務等手段,引導市場物資流向產業政策要求發展的產業和產品的生產建設。
六、限制不合理的物資消費,降低物資消耗。對已明令淘汰的產品,應停止供給原材料;對質量差、消耗高的產品,經生產主管部門核實,要限制或停止供應物資。各生產主管部門要根據新的經濟技術條件,修訂物資消耗定額,嚴格考核制度。推廣物資節約代用和節能降耗的新技術、新工藝,堵塞“跑、冒、滴、漏”等浪費現象。
七、落實計畫資源,為貫徹產業政策提供物資保障。按國家要求,各有關主管部門和生產企業要從全局利益出發,堅決保證國家分配計畫的落實和訂貨契約的完成;各地區、各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保證企業為完成國家指令性計畫和上調產品任務所需的主要生產條件。企業沒有完成國家調撥計畫和國家訂貨契約的,不準自銷。對不按計畫提報資源,不按國家上調計畫接受訂貨和供貨的生產部門和企業,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國家契約訂購的重要機電產品,有關生產企業要接受訂貨,保證履行契約。
八、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加強對企業自銷重要物資的引導和管理。為保證重點生產建設和科研的需要,物資部門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生產企業,從企業自銷產品中劃出一部分組織產需銜接,實行定點定量不定價(國家規定有最高限價)供應。對專用性強的協作配套物資,由物資部門或主管部門組織供需雙方協商訂購,引導企業建立穩定的協作關係。
九、物資部門要積極組織開發資源,提高有效供給能力。開發的資源,應是符合產業發展序列要求的短線物資,不得向長線產業或非重點支持的產業投資。
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審核和組織重要物資進出口。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對重要物資進口配額的審批。進口物資主要安排引進先進技術裝備、關鍵零部件及國內緊缺的重要原材料。對國內緊缺、尚需進口的物資,如鋼材、銅、鋁、生鐵、鐵合金、廢鋼鐵、焦炭、原木、苯類產品以及其他規定限制出口的產品,要嚴格按計畫組織出口。
十一、對重點生產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實行配套承包供應。物資部所屬物資供應公司和按規定承擔供應任務的主管部門供應機構,要在各自的供應範圍內,會同生產主管部門確定一批重點用戶名單,對其所需重要物資實行配套承包供應和包保供應。物資部各專業公司要支持、協助各物資供應公司搞好重點用戶的供應工作。地方各級物資部門,要根據當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的具體要求,會同生產主管部門確定一批重點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實行配套承包供應。
十二、農村的物資供應,要優行供應農業和中小農具生產的需要,尤其是糧、棉、油、糖的生產需要。對鄉鎮企業的物資供應要區別對待,支持符合產業政策要求和為大企業配套生產、出口創匯的企業,對消耗高、產品質量差、污染嚴重的企業,要限制或停止供應物資。
十三、本《實施辦法》適用於物資流通領域各類物資供銷單位。包括物資部門所屬物資企業,有直屬直供業務的主管部門按物資體制改革方案承擔供應任務的供應機構,以及其他合法的物資經營單位。
十四、各級物資部門和有關生產主管部門對所屬物資公司要制定貫徹產業政策和具體要求。可設定重點產業供應銷售率、重點企業供應保證率、重點建設承包供應完成率等指標,對物資企業貫徹產業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十五、各級物資部門和有關生產主管部門對貫徹本《實施辦法》,要加強領導,指定專人分工負責,制訂相應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協同動作,強化日常調度和現場服務,保證國家產業政策的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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