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訂貨

物資訂貨是指供需雙方依據一定條件進行物資供需銜接、確定供需關係的方式。有兩層涵義。(1)指供需計畫銜接的方式。其特徵是受國家計畫制約的、有組織有領導的供需銜接方式。因而它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條件下特有的供需銜接方式。(2) 指計畫外物資市場銜接的方式。這種物資訂貨不受國家計畫制約,而是按供需雙方協商議定的條件確定供需關係。

這種物資訂貨是在生產主管部門和物資部門的組織領導下,依據國家下達的物資產品生產計畫和分配計畫來進行的,各供需單位提報的供貨明細資源量和訂貨明細需要量,都是計畫內的物資。它又分為全國集中訂貨、地區集中訂貨、分散直接訂貨和通訊訂貨四種形式。全國集中訂貨是在全國範圍內,銜接國家統配物資的供需關係;地區集中訂貨是在省、市、自治區範圍內,銜接地方管理物資的供需關係;分散直接訂貨是物資主管部門下達指令性的物資調撥單,供需雙方據以辦理訂貨手續;通訊訂貨是供需雙方依據物資供銷計畫採用通訊方式寄簽契約,確定供需關係。它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和廣泛性,屬於自由購銷的性質。而且,它逐漸成為重要的供需銜接方式。物資訂貨是牽涉面廣、十分複雜的工作。對其基本要求是: 有關主管部門做好組織領導和平衡協調工作;生產企業接受國家計畫安排的訂貨任務,提供與社會需要對口的供貨資源;物資需用單位從實際出發,訂購本單位所需要的物資,避免盲目訂貨造成積壓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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