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登記與司法審查及新司法解釋解讀》是2011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大光。本書主要介紹了物權登記的基本概念、使用條件和實行辦法等內容。
基本介紹
- 書名:物權登記與司法審查及新司法解釋解讀
- 頁數:325頁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開本:32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2月1日)
平裝: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ISBN: 9787010096391
條形碼: 9787010096391
尺寸: 20.8 x 14.4 x 1.4 cm
重量: 381 g
作者簡介
趙大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政法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兼職教授。1973年在通化礦務局參加工作,1977年調入法院工作,歷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從事審判工作三十多年來,主審參審了很多具有重大影響的行政案件,具有豐富的審判經驗。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間,主持或主筆多部重要司法解釋、司法政策的起草制訂工作。
內容簡介
《物權登記與司法審查及新司法解釋解讀》講述了: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11月18日發布了《關於審理房屋登記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於審理房屋登記案件,正確適用有關法律規定規定,具有重要指導作用。隨著案件數量的快速增長,疑難問題越積越多,其中許多都具有共性。比如,協助其他機關辦理房屋登記的可訴性問題、訴連續轉移登記案件的受理問題、複印件、影印件的舉證和證明力問題、民行交叉的審理程式和判斷許可權問題,等等。長期以來令法院倍感困擾,有必要研究並制定符合法律精神並切實可行的方案。上述問題不僅制約著人民法院的審判質量和效率,也制約著房屋登記制度功能的發揮,從而對人民民眾的財產利益乃至社會的和諧穩定產生重大影響。為了實質性解決房屋登記行政糾紛,實現“司法為民”宗旨,應當積極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案。在此情況下,有些地方法院自發開展了房屋登記案件的專題調研,發布了一些指導性意見。不過,這種方式只能在局部發揮作用,要想從根本上改變房屋登記審判的被動局面,解決具有共性的疑難問題,實現與《物權法》的無縫銜接,統一司法標準,最好的方法就是制定一部司法解釋。
目錄
導言
第一部分 物權登記行為性質研究
一、國內學說綜論及分 析
二、登記行為性質比較研究
三、我國不動產登記行為性質的實踐分 析
四、我國不動產登記行為特徵
第二部分 物權登記案件的起訴與受理
一、物權登記案件的受案範圍
二、物權登記的原告資格問題
第三部分 物權登記案件的審理
一、物權登記案件審理中的困難和問題
二、確立物權登記案件審查標準的基本理念
三、物權登記案件的審查標準
四、若干疑難問題研討
第四部分 物權登記案件的判決
一、登記合法的判決
二、登記違法的判決
三、不履責案件的判決
四、若干具體問題研究
第五部分 物權登記機構賠償責任研究
一、不動產登記機構賠償比較研究
二、不動產登記機構賠償性質
三、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賠償責任
第六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登記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解讀
一、《規定》的起草背景和指導思想
二、受案範圍
三、原告資格
四、起訴和受理
五、審理和判決
六、行政賠償
七、司法解釋的適用範圍
附錄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批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登記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根據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實施
的行政行為是否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批覆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涉及軍隊房地產
騰退、拆遷安置糾紛案件的答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貫徹執行《關於複查歷史案件中處理私人房產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中的幾個問題的電話答覆
最高人民法院、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於複查歷史案件中處理私人房產有關事項的通知》
行政規章、規範性檔案
房屋登記辦法
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填寫說明》的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中國房地產研究會房地產產權產籍和測量委員會關於印發紙
介質《房屋登記簿》參考式樣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