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責任保險附加停車場機動車輛盜竊、搶劫責任險總則 是 在投保《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物業管理責任保險》(以下簡稱“主險”)的基礎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業管理責任保險附加停車場機動車輛盜竊、搶劫責任險
- 所屬類別:保險
詳細條款: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物業管理責任保險附加停車場機動車輛盜竊、搶劫責任險條款
一、保險責任
本附加險擴展承保停放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被保險人管理物業範圍內的停車場中的機動車輛,因被保險人管理上的疏忽或過失造成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實,滿三個月未查明下落,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在本附加險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二、責任免除
下列各項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車輛使用人員的故意或違法行為;
(二)屬於被保險人所有、使用的機動車輛。
(三)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
三、每次事故賠償分限額:
累計賠償限額:
附加保險費:
本保險單項下每次事故總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不得超過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除本附加條款外,本保險單所載其它條件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