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有關市場監管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許可權內內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企業名稱,審查、核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三)負責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進行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四)負責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五)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行為。
(六)負責許可權內食品生產(中低風險企業)、加工、流通及消費環節(中低風險企業)的行政許可、監督管理及違法行為查處。負責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及違法行為查處工作。承擔中低風險重大活動餐飲安全保障任務。
(七)承擔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依法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八)負責藥品零售(含連鎖門店)、市區二級以下(含二級)機構及原區管二級機構的監督管理及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九)負責醫療器械批發企業、零售企業、批發零售兼營企業和市區三級以下(不含三級)醫療機構及其它醫療器械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及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十)負責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及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不良事件以及食品輿情監測、核實、反饋、上報工作。
(十三)承擔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產品的抽驗送檢工作。
(十四)負責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工業企業的監督檢查;負責對流通領域國家列入強制監督管理目錄的安全認證產品和其他認證產品及產品使用認證證書、認證標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認證活動的監督檢查;負責查處質量違法行為;負責家用汽車三包工作;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對流通領域計量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十六)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負責信息技術標準化(條碼質量)的監督檢驗;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對標準化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十七)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核發;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及違法行為查處;負責開展特種設備專項檢查工作;組織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特種設備應急演練;依法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會議組織、檔案處理、檔案管理、保密、提案議案辦理等工作;承擔綜合材料起草、調研、組織協調及信息編髮、新聞宣傳、督查督辦、政務公開、政務接待和協調等工作;負責落實督辦、檢查、反饋檢查領導交辦的工作;協調科室之間的有關事宜。負責全局計算機網路安裝、檢修和維護工作;協調指導各業務科室的數據上報和數據處理工作。
(二)財務股。負責全局財務、統計審理工作;負責裝備、基本建設、政府 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財務經費預(決)算、會計核算工作。
(三)人事黨務紀檢股。負責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負責開展公務員考核工作;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專業人才培養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黨員幹部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教育、宣傳工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加強監督,開展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糾正、查處違紀、違法行為。組織、安排黨組各種會議、學習和重要活動;負責黨組檔案起草工作;負責黨內檔案的處理工作,做好機要、保密工作,管理黨組印鑑。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領導交辦的任務。
(四)法制股。負責貫徹執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負責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負責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複審和聽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和法制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指導派出機構行政執法工作。
(五)登記股。負責事權核准範圍內的內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備案、註銷登記;負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設立、變更、備案、註銷登記;負責特殊行業個體工商戶的設立、變更、備案、註銷登記;負責內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特殊行業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及企業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對派出機構登記、年度報告、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負責全區各類市場主體統計工作;負責對登記的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檔案整理、裝訂、管理工作;負責協助完成招商引資工作。
(六)執法大隊。負責規範和維護轄區內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案件。負責保健食品監管、網路市場監管和依法辦案、依法維權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以及規範直銷和打擊傳銷行為等各類相關專項執法工作;協助相關部門“掃黑除惡”、“禁毒”、“反假幣”等執法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
(7)消費者權益保護股(12315受理中心)、消保股。受理對各類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經濟違法行為和有關質量技術監督、食品安全事故方面的投訴、舉報工作,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消費者維權工作。負責對投訴、舉報情況進行受理、分流、轉辦、督辦、反饋、答覆,統計、分析、發布投訴、舉報情況,並對存在問題提出相關建議。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及商品消費和服務領域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協會的工作。
(八)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監督管理股。責制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消費環節的行政許可和行政確認;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聯合檢查行動和重大整頓治理;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和能力建設,負責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處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依法按程式查出餐飲服務環節的違規行為和違法案件;受理開辦餐飲服務業的申請,負責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類)《小作坊生產核准證》的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監督管理有關的信息,對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理。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藥械監督管理股。負責涉及藥品和醫療器械方面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及其管理規範;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安全狀況調查、監測;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管理辦法。
(十)質量計量標準化管理股。組織實施質量振興政策措施;承擔質量技術監督統計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信息技術標準化(條碼質量)的監督檢驗。負責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核發;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報告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參與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工作。
(十一)特種設備監察股。負責許可權內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核發;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負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十二)食安辦。組織貫徹落實省、市、區政府關於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政策,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研究,並提出建議;督導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省、市、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督導檢查食安委成員部門和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並負責年度工作績效考核評價;按省市要求指導相關成員部門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完善全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監督、指導、協調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安全預警工作。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
派出機構
陽明市場監督管理所、前進市場監督管理所、鐵嶺市場監督管理所、樺林市場監督管理所、五林市場監督管理所、磨刀石市場監督管理所。
主要負責轄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安全方面事權規定的日常監管工作和商品市場日常監管工作;負責轄區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工作;負責轄區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市場主體監督管理、公平交易、商標廣告監督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工作。完成區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王合濱:主持全面工作,負責陽明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主管辦公室政務、事務、財務、法制、食安辦綜合協調、人事黨務紀檢、信息中心、信訪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馬成:負責執法大隊(公平交易執法、公平競爭審查、網路監管、保化監管、掃黑除惡、打擊傳銷)、藥械管理股、登記註冊股、消保、消協、鐵嶺所、磨刀石所、五林所工作、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協管法制(包括雙隨機、雙公示、誠信建設、依法綜合治理),協管黨務紀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朱長軍:分管食品安全管理、質量監督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市場規範管理、陽明所工作。
食安辦副主任蔣洪濤:協管食安辦工作,分管樺林所、前進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