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東安區應急管理局

牡丹江市東安區應急管理局

牡丹江市東安區應急管理局是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牡丹江市東安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牡丹江市東安區東五條路11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興隆鎮、各街道和有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規範性檔案並貫徹實施。
(三)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
(七)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指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指導興隆鎮、各街道辦事處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依法開展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有關部門及興隆鎮、各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統籌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開展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四)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工作。
(十五)負責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指導興隆鎮和各街道辦事處做好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六)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區防汛抗早指揮部辦公室、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
(十八)承擔安全生產工作的行業管理責任。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事務崗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銜接政策法規等工作。
(二)應急指揮和預案管理崗
負責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指導協調、聯絡溝通,按照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的決策、指令,全程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機構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組織指導興隆鎮政府和各街道辦事處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應急值班值守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地震、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和颱風防禦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承辦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安全生產、救援綜合協調與綜合減災崗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統計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等災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災捐贈社會動員機制,依法有序引導開展救災捐贈工作,統籌全區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承辦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危險化學品、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崗
承擔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全區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五)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
東安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為東安區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局隊合一”體制,以東安區應急管理局名義統一執行執法權,主要承擔東安區安全生產領域執法監察工作。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副大隊長分別由東安區應急管理局局領導兼任。為東安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核定8名財政全額預算撥款事業編制,所需編制從市事業機動編制中調劑解決。

領導分工

李旭龍 局長
劉玉磊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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