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東安區農業農村局

牡丹江市東安區農業農村局

牡丹江市東安區農業農村局是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牡丹江市東安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東安區東新安街37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起草有關農業農村的規範性檔案並貫徹實施。
(二)協調推進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實施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深化落實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意見。指導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擬訂全區鎮域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區鎮域經濟發展。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飼料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養殖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監督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實施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實施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開展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畜禽糞污資源化、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監督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和農技推廣工作,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十二)組織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擔農業農村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扶貧開發工作。貫徹執行黨中央和國家、市委、市政府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劃綱要。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河湖長制,承擔區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工作。
(十七)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工作。
(十八)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實施洪水乾旱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九)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實施洪水乾旱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區農業農村局如工作需要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
農村領導小組辦公室

現任領導

郭風雷 局 長
李春英 副局長
關 琳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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