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東安區衛生健康局

牡丹江市東安區衛生健康局

牡丹江市東安區衛生健康局是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牡丹江市東安區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牡丹江市東安區東五條路新安街37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關於國民健康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章,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健康服務、中醫醫療資源資醫療機構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題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計畫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醫療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負責全區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交流工作。
(六)負責執業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七)負責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標準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並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貫徹執行中西醫並重方針,組織實施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醫藥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實施中醫藥能力建設,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和推廣。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
(十一)宣傳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執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指導全區各級紅十字會開展全區性活動,推動區紅十字會各項工作的開展。
(十二)負責區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導鎮、街道辦事處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綜合與規劃發展管理崗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人才、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系統管理幹部崗位培訓。負責擬定全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推進衛生健康服務、中醫醫療資源配置,指導全區衛生健康發展、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和管理。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健康、人口基礎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
(二)疾病預防控制與衛生應急管理崗位。組織實施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承擔防治愛滋病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交流,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事故的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等職責範圍內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國民營養計畫實施工作。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醫學救援工作,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監督指導全區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
(三)醫政醫管與法規監督管理崗位。貫徹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承擔推進全區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貫徹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監督指導全區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擬定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醫療糾紛綜合管理。負責對外醫療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實施國家藥典。貫徹實施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醫學科研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科學普及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實施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貫徹實施衛生健康法治建設規劃、地方性衛生健康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督辦重大衛生健康違法案件。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基層衛生健康與婦幼健康管理崗位。負責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衛生機構服務能力評價工作。指導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參與基層衛生綜合改革和醫聯體建設。落實國家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指導和監管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母嬰保健技術和免費避孕藥具工作。
(五)行政審批與中醫管理崗位。負責區本級衛生健康中醫藥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中醫藥事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組織實施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中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指導中醫藥人才培養,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等。負責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六)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及老齡健康管理崗位。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相關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組織擬定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落實國家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貫徹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老齡事業發展研究和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七)健康宣傳與紅十字管理崗位。承擔健康東安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開展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依法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相關工作。宣傳、貫徹、實施《紅十字會法》,執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指導和推動全區各級紅十字會工作的開展。

領導分工

鄧 茜:黨組書記、局長,負責衛健局黨組、衛健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人事勞資、固定資產工作。
王立超:常務副局長,負責黨建、宣傳、紀檢監察、疾病預防、基層衛生、婦幼保健、中醫藥管理、愛國衛生、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藥政管理、老齡工作、衛生應急與安全生產、紅十字會、招商引資、目標管理等工作;分管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興隆鎮中心衛院。
戴洪光:副局長(代),負責機關事務、行政審批、醫政管理、衛生監督、法治建設、行風建設、職業衛生、科教管理、規劃信息、人口家庭發展、計生協會、信訪維穩、醫療保險、提案議案等工作;分管衛生綜合執法監督局、回民醫院、中醫骨外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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