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地之利,先居則佚,後起則勞

爭地之利,先居則佚,後起則勞,語出明代王鳴鶴《登壇必究·經武》。意謂爭奪有利的地形,先於敵占領就有行動自由,後起爭奪就費力費事。居:占領,占據。佚(yi議):通“逸”。此處可理解為行動自由。勞:辛苦,費力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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