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指導員

營養指導員

營養指導員是指可以為居民提供合理膳食、均衡營養指導的專業人員。

營養指導員是具有營養或醫學相關教育背景和實踐經驗,經過中國營養學會教學基地相應課程的培訓,考試合格並在中國營養學會備案,從事(專職或兼職)營養教育、營養指導和健康促進的工作者。

營養指導員是具備膳食營養及人類營養基本知識,並且掌握各個人群和常見慢性病、體重管理等的膳食需求和營養改善指導技能。能夠面向個體和群體,開展營養諮詢、營養教育和健康促進和跟蹤陪練等工作,為全民營養和健康服務。

營養指導員的培養是國務院部署的《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的目標之一,到2030年實現每萬人配備1名營養指導員。

營養指導員證書是由中國營養學會官方認證的高含金量證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養指導員
  • 外文名:Nutrition Coach
  • 管理機構:中國營養學會
產生背景,評價,課程設定,考試,註冊,

產生背景

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落實國務院部署的《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和《國民營養計畫(2017-2030年)》,為維護全生命周期健康和防控重大疾病提供專業人才隊伍和營養實用技能,增強基層健康服務知識導向的技術準確性,提高營養指導員職業知識和技能,規範營養指導員從業行為,以便更好的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居民營養健康。
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國科協所屬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擴大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及《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章程》、《中國營養學會章程》等有關檔案,中國營養學會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營養指導員(Nutrition Coach )”培訓工作。實施“基層營養保障能力提升工程”(NPSD)項目。其目標圍繞推進科技人才培訓專業化,評價專業化、社會化的總體要求,利用學會專業屬性和技術優勢,更好地服務於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最佳化國家健康服務和保障體系。

評價

營養指導員基本從業資格和職業水平評價包括課程、實踐和考試, 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
凡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營養指導員職業水平評價和考試:
1、具有醫學或營養學相關專業專科以上學歷背景;
2、從事醫學和健康管理等專業領域相關的工作2年及以上;
3、願意參與營養方面學術、科普和社會活動的人群。

課程設定

序號
課程模組
課程設定
1
基礎課程模組
膳食營養與配餐原則、方法
人體營養狀況評估常見方法
教育和傳播技能
2
專業課程模組(1)
孕婦乳母營養與孕期常見問題管理
嬰幼兒營養與餵養常見問題管理
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學生營養餐管理
老年營養與常見健康問題干預技能
3
專業課程模組(2)
健康體重的膳食管理與實踐
院外糖尿病營養管理
院外高血壓、高血脂、痛風營養管理
院外腫瘤康復期營養管理
4
拓展技能模組
溝通心理課程
老年護理課程
運動損傷調理課程
育嬰和輔食添加
普用急救課程
(參考資料來源於

考試

營養指導員水平評價考試是評價申請者是否具備營養指導員所必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
考試內容基於營養指導員的課程學習和工作要求,實踐技能部分原則上不少於60%-70%。

註冊

中國營養學會是營養指導員備案註冊的管理機構。取得《營養指導員證書》並成功備案註冊的人員,應接受中國營養學會的管理,如在工作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中國營養學會將取消註冊登記,並註銷其證書。
首次獲得證書的,註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者須向中國營養學會申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再次註冊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接受繼續教育滿足學分要求;
(二)從業期間,恪守職業道德,無不良記錄;
(三)所在單位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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