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州歌》是唐代詩人高適的七言絕句。此詩描寫邊塞地區尚武風氣,形象生動地刻畫了北方少數民族青少年的形象,表現了他們的生活風貌和豪放的性格,讚揚了他們豪邁勇武的精神。此詩體現了胡漢民族之間精神文化的摩盪和融合,透露出剛健、雄渾的民族氣息,在唐代邊塞詩中是稀有的。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營州歌
- 創作年代:盛唐
- 作品出處:《高常侍集》
- 文學體裁:七言絕句
- 作者:高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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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營州歌
營州⑴少年厭⑵原野,狐裘⑶蒙茸⑷獵城下⑸。
虜酒⑹千鐘⑺不醉人,胡兒⑻十歲能騎馬。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⑴營州:唐代東北邊塞,治所在今遼寧朝陽。
⑵厭(yàn):同“饜”,飽。這裡作飽經、習慣於之意。
⑶狐裘(qiú):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較珍貴的大衣,毛向外。
⑷蒙茸(róng):裘毛紛亂的樣子。語出《詩經·邶風·旌丘》:“狐裘蒙戎”。“茸”通“戎”。
⑸城下(xià):郊野。
⑹虜(lǔ)酒:指營州當地出產的酒。
⑺千鐘(zhōng):極言其多;鐘,酒器。
⑻胡兒:指居住在營州一帶的奚、契丹少年。
白話譯文
營州一帶的少年習慣在曠野草原上生活,穿著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獵。他們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會醉倒,這些少數民族的孩子10歲就能騎馬奔跑。
創作背景
唐代東北邊塞營州,原野叢林,水草豐盛,各族雜居,牧獵為生,習尚崇武,風俗獷放。高適於天寶中出塞燕趙從軍,通過邊塞所見所感寫成此詩。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詩的首句先描寫對象“營州少年”,再用“厭”字點明其對原野生活的熟悉程度。緊接著,作者於第二句寫少年的穿著與狩獵行為。穿著點明其慣習騎射,非中原之士。而“獵城下’’則點明城鎮附近的少年也愛射獵,可見其尚武風氣之濃。三、四句又從另外兩方面以見尚武之風。第三句寫“酒”,第四句“馬”,這兩者往往是習武之人不可缺少的物件。但千鐘不醉,十歲騎馬則實屬罕見,這樣寫抓住描寫對象特點,酣暢淋漓地點明邊塞之與眾不同,指出邊塞居民之豪氣乃自幼形成的風氣,遠超過一般習武之人。
這首絕句的藝術特點是構思上即興寄情,直抒胸臆;表現上白描直抒,筆墨粗放。它的細節描寫如實而有誇張,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點。詩人善於抓住生活現象的本質和特徵,並能準確而簡煉地表現出來。
自古以來邊塞詩,多寫征戍之情,荒寒之境,而這首詩獨以欣賞的眼光注視著草原風光和各族人民之間的關係,以富有特徵的形象:原野,狐裘、虜酒、騎馬、打獵等點染出富有特色而又充滿生機的古代東北邊地的生活畫卷,熱情洋溢地讚美了營州少年渾脫可愛的形象。在唐人邊塞詩中,這樣熱情讚美各族人民生活習尚的作品,實在不多,因而這首絕句顯得可貴。
名家點評
元·楊士弘《批點唐音》:“盛唐側韻之可法者。”
明·邢防《唐風定》:“古調”。
作者簡介
高適(約704年—約765年) ,漢族,字達夫、仲武,景縣(今河北景縣)人,後遷居宋州睢陽(今河南商丘)。唐代著名的邊塞詩人,世稱高常侍。少孤貧,愛交遊,有遊俠之風,並以建功立業自期。20歲西遊長安(今陝西西安),功名未就而返。開元20年去薊北,體驗了邊塞生活。後漫遊梁、宋(今河南開封、商丘)。天寶三載,與李白、杜甫、岑參同游梁園(今河南商丘),結下親密友誼,成為文壇佳話。天寶八載(749年),經睢陽太守張九皋推薦,50歲應舉中第,授封丘尉。十一載,因不忍“鞭撻黎庶”和不甘“拜迎官長”而辭官,又一次到長安。次年入隴右、河西節度使哥舒翰幕,為掌書記。安史之亂後,曾任淮南節度使、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劍南節度使等職,官至渤海縣侯終散常侍,世稱“高常侍”。永泰元年(765年)卒,終年65歲,贈禮部尚書,諡號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