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政府機構,內設辦公室、消保股、市場股、註冊股等8個機關股室,下設1個經濟檢查大隊,1個12315執法大隊,9個基層工商所,共有在職幹部職工近156人。主要負責工商註冊登記等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外文名: Yingshan County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簡介,現狀與榮譽,內設機構及職責,服務宗旨,社會團體,
簡介
現狀與榮譽
改革開放以來,沐浴著改革的春風,營山縣工商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服務經濟發展為己任,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取得明顯成效。特別是近年來,該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提出的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四個統一”要求,大力推進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法治化 “四化”建設,以建設高素質的隊伍、運用高科技手段、實現高效能的監管、達到高質量的服務為新的目標,內練素質,外樹形象,強化執法力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各項工作不斷進步,取得了顯著成效。該局創新推出的“所村聯動監管農村食品”、“工商履職四進村”、“經費支出三級會簽”、“紅盾片員格線式責任監管”、“每日安全十分鐘課堂”等項工作已經成為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工作經驗並得到推廣。先後獲得了“省級文明單位”、“省級愛國衛生先進單位”、市人事局和市工商局授予“人民滿意工商局”、全市工商系統“目標考核先進單位”、縣委授予“人民滿意單位”等多項殊榮。
內設機構及職責
營山縣工商局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原計畫財務股與辦公室機構合併,職能分開)、人事教育股、註冊監督管理股、綜合業務股、市場監督管理股、監察審計股(與紀檢組合署辦公)。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1)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文秘事務、政務信息、督查、文書檔案、安全保衛、綜合治理、清潔衛生、保密、信訪、接待、統計、收發、機要管理、信息管理和承辦綜合性會議;承擔綜合性調研及協調全局調研工作;負責本局目標管理工作。
2.制定並落實財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措施、辦法;管理經費、財務、裝備和國有資產;編制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監督檢查本局、所、股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負責本局物質裝備、票據等管理工作;負責收費的申報、年檢、審批及管理工作。
(2)人事教育股(黨務辦公室)
1.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等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基層建設、政治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組織開展爭先創優活動;負責本局紀律作風管理;承辦局黨組(機關黨委、總支)交辦的黨建工作任務。
(3)註冊監督管理股
1.實施對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管理,制定並落實登記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按許可權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受理、審核、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對其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查處或協助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和非法經濟組織;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4)綜合業務股
1.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負責商標註冊受理、申報和商標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扶持企業爭創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組織法制宣傳培訓,指導本局法制工作和廣告協會工作。
(5)市場監督管理股
1.制定並落實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督管理;負責各類市場的登記,規範市場開辦、交易和服務行為;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企業開展重契約守信用活動,組織查處各類契約違法行為。
(6)監察審計股(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1.監督檢查局機關及本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執行國務院、省政府決定、命令情況;對本局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機構報告,經同意後,有權進行初步核實;受理對管轄範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控告、檢舉、申訴;按照有關規定查處管轄區範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協助本局黨組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局機關及本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督促、協調局機關及本局研究、制訂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制度和措施;負責局機關及本局財務、經費和基建的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乾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和各所(隊)的黨建工作及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二、經檢隊、工商所機構設定及職責
(1)經濟檢查大隊設定及職責。為縣局副科級直屬機構,其工作職責是:監督檢查市場經營主體的交易行為;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行為;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負責“12315”維權網路建設和消費者申訴舉報工作。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工作。
(2)工商所設定及職責
工商所為縣工商局的派出機構,其職責是:建立轄區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濟戶口”,負責對轄區內的各類企業實施屬地監督管理,並實施工商所同企業管理機關上下聯運的監督管理機制;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活動;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12315”申訴、舉報站;監督檢查轄區內契約的訂立及履行,調解契約糾紛;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申請商標註冊,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對轄區內設定、張貼、散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指導掛靠在工商部門各類協會的工作。
服務宗旨
同心爭榮 實幹爭效 創新爭先 剛正爭廉潔
社會團體
營山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營山縣個體私營經濟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