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審計局

營口市審計局是遼寧省營口市政府的一個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口市審計局
  • 外文名:Yingkou city accounting office
  • 屬性:地方政府部門
  • 地點:遼寧省營口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審計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參與研究財經方面的政策和規章,並監督執行。
二、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和經濟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有關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市本級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及損益情況;
3、市直各部門、事業單位以及市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財務收支;
4、市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資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5、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的大中型建設項目以及市重點項目的開工前審計、投資審計;
6、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經濟援助項目以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有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財務收支;
7、市(縣)、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8、組織對全市各類經濟組織有關經濟活動的審計;
9、組織對年薪制企業指標考核進行審計監督;
10、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向市長提交市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財經方針政策和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組織對市屬國有大中型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重點企業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對黨政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
六、與市(縣)、區人民政府共同領導市(縣)、區審計機關,協同辦理市(縣)、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的規定,對市屬國有大中型企業和市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其他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市級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配合有關部門調查經濟大案要案。
八、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九、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協調機關事務。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文字綜合、會務、保密、保衛、信訪、檔案、信息、宣傳、統計及後勤管理工作;管理審計事業經費;負責局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協助管理市(縣)、區審計機關負責人;編制審計工作規劃,擬訂審計工作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市審計系統的業務培訓;負責全局計算機管理和人員培訓;指導、監督內部審計工作,培訓內審人員,組織交流內審經驗;負責市審計學會日常工作,組織審計理論研究;組織審計期刊發行,組織編寫審計志。
二、財政金融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收支,市( 縣)、區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預算外財政資金的收支;參與省審計廳組織的地方稅收征管審計或按省審計廳授權,組織對地方稅收征管情況審計;負責對審計署組織的國有金融、保險機構、地方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國有及地方金融機構所屬的(不含全資單位、含已脫鉤)經濟實體進行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市 (縣)、區財政、金融審計業務。
三、行政事業審計科(社會保障審計科)
負責審計與市財政有撥款關係的市委機關、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市法院機關、市檢察院機關和民主黨派、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市(縣)、區人民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險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市(縣)、區行政事業、社會保障審計業務。
四、法規審理科
負責審計法的宣傳、諮詢、調研及普法教育;草擬審計業務規範性檔案;研究財政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審查市直各單位徵求意見的財經政策、規章及局內草擬的專業性規章制度,並提出修改意見;檢查指導審計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受理審計行政複議;負責對局機關重大審計事項和市 (縣)、區審計機關的審計項目進行覆核審理、抽查審計;組織對市(縣)、區審計機關和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審核與覆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經濟大案要案;指導市(縣)、區審計機關的法制工作。
五、經貿審計科(年薪制審計辦公室)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的規定,對市屬國有大中型企業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其他國有企業、國有控般企業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市(縣)、區經貿審計業務。 負責對實行年薪制企業的考核指標進行審計監督;定期向市企業經營者年薪制領導小組提供企業各項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議,重要問題及時向市企業經營者年薪制領導小組反映、匯報;依據審計結果,向市企業經營者年薪制領導小組提出經營者年薪收入的兌現意見。
六、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組織審計市(縣)、區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市( 縣)、區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業務。
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的規定,對市重點建設項目的預概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城市基礎設施等其他市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市住房資金、城市維護和建設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組織對市屬國有施工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市(縣)、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
八、外資運用審計科
負責審計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際經濟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國有資產占控般或主導地位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財務收支;負責營口地區各行業的外商獨資企業的審計監督;提供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市(縣)、區外資運用審計業務。
九、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組織對市委管理的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以及其他需要考察的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組織對市屬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廠長(經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聯席會議的決議、決定;做好與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工業企業工委等有關部門就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相關的聯繫、協調、配合工作;負責對社會審計組織和內部審計機構承擔的經濟責任審計業務的管理、監督、檢查、指導工作;指導市(縣)、區經 濟責任審計業務。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

主要領導

局長:張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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