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車取暖

2月4日大年初五清晨,南京發生了一起縱火焚燒高檔小轎車的案件,的哥邵某最終智擒縱火犯。記者獲悉,該起案件已經水落石出,縱火原因竟是犯罪嫌疑人情感糾紛酒後衝動所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燒車取暖
  • 地點:南京
  • 詞性:名詞
  • 發生時間 :2014年2月4日
事件,實情,結果,

事件

2月4日上午7時許,下關大隊(城西派出所)民警王長城警官正在家中輪休,突然接到轄區治安志願者邵的哥電話。“我車上正帶著一名女乘客,她可能和發生在迎春里的燒車案有關。”邵的哥希望王警官能直接和女乘客通話。原來,邵的哥駕駛計程車途經北圩路和漢中門大街交界處時,看見路邊一輛黃色甲殼蟲轎車正在燃燒。本來,他以為是兒童燃放煙花爆竹不慎點燃的,因此並未在意繼續往前行駛。
沒走多遠,在審計學院門前,一名30多歲年青女子將車攔住,神色慌張。女青年上車後不講目的地,而是一個勁催促趕緊離開。這一反常舉動引起了邵的警覺。

實情

邵的哥邊開車邊暗中觀察,此時女乘客開始打手機給親友,“我男朋友陳某剛剛放火把別人的車燒了,現在他不知去向,我正趕往長江大橋防止他跳橋尋死”。聽到這些,邵的哥故作關心地詢問。女乘客告訴邵的哥,男朋友剛剛酒後因生活瑣事和其發生爭吵,為發泄情緒將路邊停著的一輛黃色甲殼蟲轎車點燃燒掉了,然後拋下她獨自離去,還聲稱不想活了。所以她打車去長江大橋尋找男友,防止他跳橋。路上,女乘客還詢問邵的哥,“放火燒車公安機關會怎么處理。”邵的哥稱他知道的法律知識有限,但認識警官朋友可以幫她做法律諮詢,於是就撥通了王警官的電話。

結果

王警官了解上述情況後,在電話中告訴女乘客,縱火燒車是違法犯罪行為,其應儘快找到男友,並敦促他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果能積極賠償車主的損失,就會獲得從寬處理。然後,民警又在電話中囑咐邵師傅儘量和女乘客套近乎,爭取了解嫌疑人更多身份信息情況,一旦發現嫌疑人陳某立即打110報警,即便找不到嫌疑人也不要讓女乘客跑了,要見機行事,注意自身安全。按照王警官的具體指導,邵的哥從女乘客口中得知其男友姓陳,住秦淮區止馬營。
在長江大橋,女乘客並未找到其男友,她卻接了一個神秘的電話,還小聲應了一句“喔!回家了”。之後,她就要求邵的哥送其去清涼門大橋下的某小區。女乘客下車後,邵的哥一邊悄悄跟在女乘客後面,一邊又向王警官匯報。王警官判斷女乘客接的電話可能就是其男友陳某打來的,陳某可能已經回止馬營的家中,就要求邵的哥立即就地打110報警。之後,接警趕來的民警在邵的哥的幫助下,很快找到了女乘客張小姐,並順藤摸瓜在止馬營抓獲了縱火犯罪嫌疑人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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