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戒疤是中國漢傳佛教僧人受戒時所舉行的一種儀式。所謂戒疤又稱香疤,指佛教徒為求受清淨戒體而燃香於身上所遺留的疤痕。在我國燒戒疤的歷史由來已久,並有關於燒戒疤的不同歷史傳說。不過燒戒疤是一種殘損肢體的行為,並非佛教戒律所規定,因此,宗教政策恢復之後,中國佛教協會發文廢止了僧人燒戒疤這項規定。但是燒戒疤卻作為一個歷史現象留存了下來。
燒戒疤俗稱燙香洞,是元代僧人的一種習俗,唐、宋時尚無此例。據說當時有位志德和尚受到世祖的尊崇,當他傳戒時,規定受戒者都必須執頂香,作為終身之譽。這種做法來自印度婆羅門教,以肉體的受苦來表達內心的誠篤,與佛教教義無關,只是後人盲目傳承,已成習慣,影響至今。
燒戒疤的習俗,據說起源於元代,當時有位志德和尚受到元世祖的尊崇,他傳戒時,規定受戒者每人燃香於頭項,受沙彌戒的燃三柱香,受比丘戒的燃十二柱香,作為終身之誓。這樣一個小小的發明,後來悄悄地流傳開來,並且世代傳襲下來 佛門除了剃度儀式外,還有“清心”儀式。即入寺後,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成績優秀者,老和尚會用線香為他們點上僧侶生涯的第一顆戒疤,稱之為“清心”。然後在接下來的一兩年內,如果表現良好,則有資格得到第二個戒疤,名為“樂福”。 一般而言,如果順利的話,廟裡一些年長的老和尚大多可以擁有五六個戒疤;而像少林寺等重要寺廟的住持,則有八或九個戒疤的“高級和尚”或是“特級和尚”。而第十個戒疤卻不是一般和尚所能擁有的,除了達摩祖師、六祖禪師以外。在中國十個戒疤的“首席和尚”不超過五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