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會(漁燈節)

燈會(漁燈節)

燈會(漁燈節),山東省煙臺市地方傳統民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漁燈節是山東省煙臺市沿海漁民特有的一個傳統民俗節日,流傳於煙臺地區的山後初家、蘆洋、八角等十幾個漁村。燈會(漁燈節)是從傳統的元宵節中分化出來的一個專屬漁民的節日,台沿海漁民未能完全擺脫對農耕文化的依附,將陸地習俗搬到了船上。

2008年,燈會(漁燈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遺產編號:Ⅹ-8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燈會(漁燈節)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申報地區:山東省煙臺市
  • 遺產類別:民俗
  • 遺產編號:Ⅹ-81
  • 批准時間:2008年
歷史淵源,主要活動,流行地區,傳承保護,社會影響,

歷史淵源

漁燈節是山東省煙臺市沿海漁民特有的一個傳統民俗節日,它流傳於煙臺地區的山後初家、蘆洋、八角等十幾個漁村,至今已有五百多年的歷史。起初,煙臺沿海漁民未能完全擺脫對農耕文化的依附,將陸地習俗搬到了船上。隨著歷史的變遷,漁家文化不斷發展,在煙臺地區形成了漁燈節的雛形,其後這一節日逐漸從傳統的元宵節中分化出來,成為漁民專有的節日。
據山後顧家村的顧廣信講,山後顧家村建村已有550多年的歷史,聽他爺爺講,有村就有漁燈節。由此推算,漁燈節至今已有500多年的歷史。據蘆洋村一老漁民丁義江老人講:山後初家村村東海灣,是天然漁港,周邊漁村的漁船多在此停泊避風,為了祈求人船平安,魚蝦滿艙,由周邊漁民共同募集資金修建了這一帶最早的龍王廟,隨著海洋捕撈業和海上航運業的發展,從事海上漁業捕撈和海上航運的人越來越多,漁燈節期間,為解決船主間爭搶拜祭先後的糾紛,在1938年前後,山後顧家村、山後初家等村的漁燈節時間改為正月十三,其他村漁燈節時間繼續延襲舊時正月十四。開發區沿海漁民祭拜的海神對象是“海龍王”和“天后”。
20世紀50年代中期,上廟祭船送魚燈等活動曾一度中止,特別是“文革”期間,“破四舊,立四新”,基本上不準送燈,漁民們偷著在家裡吃水餃,送上幾個小燈。改革開放以後,各級政府更加注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新港街道辦事處把正月十三日正式定為“漁燈節”,弘揚中華民族文化,豐富正月十三漁燈節的內容、娛樂項目。

主要活動

祭海龍王爺
燈會(漁燈節)
祭海龍王爺
海龍王是海邊漁民最信仰的神,每次出海打漁前都會虔誠的希望龍王保佑能平安歸來。
拜海神娘娘
燈會(漁燈節)
拜海神娘娘
正月十三是海神娘娘生日,至今還流傳海神娘娘高擎神燈保佑迷航漁船歸港的動人故事。
點漁燈
燈會(漁燈節)
點漁燈
這是一種特殊的漁燈,由胡蘿蔔簡單雕刻而成,是煙臺漁燈節特有的保佑平安的習俗。
舞龍、舞獅子
燈會(漁燈節)
舞龍、舞獅子
舞龍的“龍”,都安置在當地的龍王廟中,舞龍之日,以旌旗、鑼鼓、號角為前導,將龍身從廟中請出來。
扭秧歌
燈會(漁燈節)
扭秧歌
民間獨具一格的集體歌舞藝術,深受農民歡迎而熱鬧非凡,扮成神話傳說中的人物邊舞邊走。
齊聚吃海鮮
燈會(漁燈節)
齊聚吃海鮮
辛勤勞作了一年的漁民,在漁燈節的兩天裡會招呼成群的親朋好友喝上一盅,品嘗自己一年的收成。
放鞭炮辭舊歲
漁燈節午飯後,先放爆竹。爆竹聲後,碎紅滿地,然後啟程去漁港自家船上擺放供品。

流行地區

漁燈節流行地區很狹,僅分布在蓬萊縣大季家鎮北部沿海的山後初家(又稱初旺)、山後陳家、山後李家、山後顧家、山後孫家和蘆洋六處村莊,六處村莊漁燈節節期不同:初旺、山後孫家、山後李家,節期在農曆正月十三日,而山後陳家、山後顧家、蘆洋三村節期在農曆正月十四日。每年的正月十三或者十四。

傳承保護

傳承狀況
為更好地弘揚漁燈文化,豐富民眾精神文化生活,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每年都要舉辦漁燈節慶典,吸引著越來越多的人前來旅遊觀光。
保護措施
相關部門圍繞漁燈節的表現形式和保護主要活動場所兩個方面加大保護力度。對漁燈節進行全面普查,通過蒐集、記錄、分類、編目等方式,建立完整的檔案。用錄音、錄相、數位化多媒體手段等,對漁燈節進行真實、全面、系統地記錄,並妥善保存。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館獲得“燈會(漁燈節)”項目保護單位資格。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燈會(漁燈節)項目保護單位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館評估合格。

社會影響

重要活動
2010年2月26日,膠東漁家盛典——漁燈節在山後初家歡騰上演。在漁港碼頭,村民們舞起漁家秧歌,敲起歡慶鑼鼓,整個碼頭喜氣洋洋,氣氛熱烈,數萬漁民歡慶漁燈節,企盼來年平安、魚蝦滿倉。漁民們開著車、拉著祭品、敲著鑼鼓、放著鞭炮,全村老少一起來到海邊,虔誠叩拜,祈求風調雨順、海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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