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塔市財政局

燈塔市財政局

燈塔市財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燈塔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燈塔市財政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直屬單位,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擬訂市財稅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鄉鎮街及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承擔省和市其它區域性發展戰略相關財政工作。
(二)貫徹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法律法規;研究我市經濟社會中的財稅重大問題,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三)統籌管理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負責編制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採購預算。
(四)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鄉鎮街財政管理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負責對全市非稅收入徵收、使用、管理的日常監督和專項督查,及時依法查處非稅收入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管理財政票據。
(六)組織制定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財政國庫業務,按規定管理國庫現金。
(七)負責制定市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組織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監督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活動。
(八)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參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及國有企業改革等相關工作,管理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相關專項資金;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財政工作。
(九)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彩票監督管理政策、辦法,並按規定監督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負責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合作者先行收回投資審批。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各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財政賬務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
(十一)負責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全市及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與健康等支出。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政策、制度,擬訂全市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政府債務與政府相關的債務,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參與涉外債務談判;代市政府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市屬國有金融企業相關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金融相關政策;負責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相關工作。
(十三)擬定全市會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開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組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
(十四)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財務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加強財政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承擔會計信息質量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五)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將政府收支預算、部門和單位預算、政策和項目全面納入績效管理,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
(十六)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履行出次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七)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依法對鄉鎮街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八)負責指導推進全市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最佳化和戰略性調整。
(十九)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責任,指導和監督所監管企業資本運營,建立和完善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
(二十)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二十一)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按規定參與制定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負責編制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
(二十二)負責監督國有資產監管制度落實情況,完善出資人監督體系,加強監督協同,健全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和問責機制。
(二十三)按照出資人職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安全生產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等工作,督促所監管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負責所監管企業群團工作,強化所監管企業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論學習工作,指導企業精神文化工作。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六)市財政局按照政企分開以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市財政局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企業應自覺接受市財政局的監管,不得損害所有者權益,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二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關於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與遼陽市財政局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物有所值評價、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政府採購監管等工作,落實省財政和市財政有關獎補政策,對PPP項目涉及的財政補貼實行預算管理等。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統籌協調PPP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體制機制,強化PPP項目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項目的規劃、審核、儲備等工作,並適時發布和組織推介,組織開展PPP項目實施方案評審,對各鄉鎮街政府PPP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考核等。
關於國有企業監管職責分工。市財政局重點負責國有資本布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各行業主管部門承擔與市屬國有企業相關的行業規劃、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和市場監管等公共管理職責。
燈塔市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兩個:燈塔市財政服務中心、燈塔市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登記交易中心。

直屬單位

燈塔市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兩個:燈塔市財政服務中心、燈塔市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登記交易中心。所屬事業單位按相關職責開展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 局長謝忠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