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塔市應急管理局

燈塔市應急管理局

燈塔市應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燈塔市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遼陽和燈塔市委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燈塔市應急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直屬單位,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街)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重點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政策,組織開展全市應急體系建設,編制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地方規程、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地方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地方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工作,管理、分配市級以上劃撥救災物資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擔全市鐵路無人看守道口(鐵路專用線、專用鐵路、地方鐵路的無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承擔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
(十九)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直屬單位

燈塔市應急服務中心
簡介:燈塔市應急服務中心由市政府辦公室所屬燈塔市地震局、燈塔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安煤局所屬燈塔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燈塔市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市武裝部所屬燈塔市民兵訓練基地整合組建。
工作職責:原方案中“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編制本地區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規劃;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負責震情和地震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和制定地震災區的重建規劃;管理本地區的地震觀測、地震巨觀信息網路,參與地震監測預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承辦上級地震部門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的職責屬於行政職能,建議將此職責劃轉到應急管理局相關科室。

領導分工

燈塔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明安

內設機構

應急管理局內設結構有:綜合辦公室、綜合防治科、災害調查處理科、應急協調管理與救災科、法制科、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礦山安全監管科、製造業安全監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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