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塔市審計局

燈塔市審計局

燈塔市審計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接受市委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審計委員會具體工作。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室負責處理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市審計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燈塔市審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燈塔市審計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市審計工作,對本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和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負責監督並執行審計規章、國家審計準則和指南。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提出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和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上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本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省和市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省和市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全市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明晰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能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領導分工

李敬凱,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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