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帶氣旋定位

熱帶氣旋定位

在編號熱帶氣旋未進入中央氣象台的警報發布區之前(即48小時警戒線以外),每天進行00、06、12、18時(世界協調時,下同)4次定位、定強和預報;當進入中央氣象台的警報發布區(即48小時警戒線內)後,增發03、09、15、21時4次定位、定強。定位後用“熱帶氣旋實況和預報電碼”編髮定位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熱帶氣旋定位
  • 類別:專業術語
  • 拼音:re dai qi xuan ding wei
  • 作用:預報
1.在編號熱帶氣旋未進入中央氣象台的警報發布區之前(即48小時警戒線以外),每天進行00、06、12、18時(世界協調時,下同)4次定位、定強和預報;當進入中央氣象台的警報發布區(即48小時警戒線內)後,增發03、09、15、21時4次定位、定強。
2.定位後用“熱帶氣旋實況和預報電碼”編髮定位報。
3.為避免因定位誤差而影響預報精度,在定位報中可增發前6小時、前12小時的改進位置,供內部使用。對外服務仍以原來的位置為準,只有在定位誤差很大,可能造成不良影響時才能使用改進位置,並說明是“更正位置”。
4.每次熱帶氣旋登入前的定位報須在正點後1小時發出;進入24小時警戒線後,應儘量爭取早發(實況與預報可分開發);登入後可在正點後1.5小時內發出,其中心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氣象台應在正點後1小時15分鐘內用電話向中央氣象台報告中心位置意見。
5.當熱帶氣旋移出編號區或中心附近的最大平均風力減弱到七級或以下且無嚴重天氣時,停止編髮熱帶氣旋實況和預報。在停發前應儘量與有關省氣象台通氣。熱帶氣旋停編後,各級氣象台仍須加強監視。對減弱後仍位於我國陸地上的熱帶低壓,中央氣象台應繼續編髮低壓中心資料。低壓中心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氣象台應在正點後1小時15分鐘內通過電話向中央氣象台提供中心位置意見。如該低壓風雨天氣已明顯減弱,由中央氣象台商所在省氣象台後停發定位報。
6.中央氣象台不負責定位的時次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台可根據需要自行定位並通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有關氣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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