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帶氣旋名稱和編號

對每年發生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的熱帶氣旋按其出現先後統一進行的命名和編號。即對出現在國際日期變更線(經線180°或其附近)以西、赤道以北的西太平洋和南海,最大風速達17.2米/秒(風力8級)或以上的熱帶氣旋給以命名和編號。20世紀後半葉,熱帶氣旋名稱曾由美國關島颱風中心交替使用女子和男子名命名,各國參考使用;編號曾由日本氣象廳統一編排,但各國和地區仍各有自己的編號。自2000年1月起,世界氣象組織與亞太經社委員會聯合建立的颱風委員會統一進行熱帶氣旋命名和編號。名稱由14個颱風委員會成員國或地區提供,每個成員提供10個,共140個名稱,分5列,每列2組,各年依次連續循環使用。根據第33屆颱風委員會的決定,更改部分熱帶氣旋名稱(熱帶氣旋名稱見338、339頁《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熱帶氣旋命名表》)。編號以4位數表示,外加括弧,前兩位數表示年份,後兩位數為當年熱帶氣旋編號。例如,2001年第23號颱風,名稱和編號為“颱風海燕(0123)”;同年第16號熱帶風暴,名稱和編號為“熱帶風暴菲特(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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