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金華

熊金華

熊金華, 男,漢族,1967年10月出生,江西金溪人,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曾任江西省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0年6月,熊金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撫州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11月,決定給予熊金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撫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熊金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金溪
  • 出生日期:1967年10月
  • 畢業院校:浙江省公安專科學校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6.09--1988.08 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讀書
1988.08--1995.03 金谿縣公安局工作任辦事員、科員
1995.03--1995.12 金谿縣公安局陸坊派出所副所長
1995.12--1998.03 金谿縣左坊鄉副鄉長,派出所所長
1998.03--2001.06 金谿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其間:1998年3月至1998年5月參加江西省公安廳組織的局 長、政委培訓班)
2001.06--2003.05 金谿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其間:2002年6月至2002年8月在浙江省公安專科學 校參加了公安部組織的局長、政委脫產培訓)
2003.05--2004.06 黎川縣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
2004.06--2006.05 黎川縣公安局政委(副縣級)
2006.05--2006.11 黎川縣公安局政委(副縣級)、副縣長候選人
2006.11--2010.09 黎川縣政府副縣長、縣政府黨組成員,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0.09--2016.10 東鄉縣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10--2019.02 南豐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2019.02-2020.10 任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法被查
2020年6月10日,據江西省紀委監委訊息: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熊金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撫州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處罰決定
熊金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違反民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某環境污染案涉案人員未及時追究刑事責任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案件查處、工程承攬、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撫州市紀委市監委研究並報中共撫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熊金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撫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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