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處室設定,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參與起草煤礦安全生產、安全監察有關法律法規草案;擬定煤礦安全生產規劃、規章、規程、標準;指導和組織擬訂煤炭行業規範和標準;組織煤礦安全生產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組織監察煤礦設備、材料、儀器儀表安全;審核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處室設定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科技裝備司設3個處:綜合處、法規標準處、科技裝備處。人員編制人員編制10名,其中:正副司長職數3名,正副處長職數3名。